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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月20人横穿马路被撞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7:5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9个月20人横穿马路被撞死

  摩托车违章行驶 本报记者 汪承贤

  本报海口10月9日讯(记者 纪燕玲 特约记者 陈世清)9个月,20名行人因为违章横穿马路而命丧车轮之下。海口市交巡警支队通过本报告诫行人,遵守交通规则通行,也是对

自己生命的负责。

  2006年8月25日晚上,郑先生驾客车行至五公祠前路段时,突然一名男子从旁边绿化带跑出来欲横穿马路。郑先生避让不及,大客车将该名男子撞死。海口交警现场勘察后认为,该名男子李先生不仅横过机动车道,而且是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马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警方认定李先生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郑先生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责任认定中队傅警官介绍,行人横过街道时,应从天桥等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虽然是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但是行人不能拿自己的生命“以身试法”,并不是每一个行为都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记者今天下午在海秀东路上观察,有不少行人横穿马路。苏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因为到天桥还要走上一段路,为了图方便所以冒险横穿马路。

  今年1月至9月3日,因为行人违章横穿行车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20宗,造成20名行人死亡,其中最大的83岁,最小的17岁。根据具体情况,行人都分别承担主要、同等和次要的责任。傅警官分析,这些死者绝大部分来自省内外乡镇居民,对城市交通不太熟悉,因此违章横穿行车道时有发生,家庭成员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对身边的老人和孩子进行交通知识教育,让他们遵守交通规则,也是对自己生命的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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