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新规:租房给传销者房东将受严惩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09:33 大河网-大河报 |
本报讯据《海峡都市报》报道,把房子出租给从事传销活动的不法分子,房东也要受到严惩,这是福建省政府日前印发的《福建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出的新规定。 《方案》规定,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若将房屋出租给不法分子从事传销活动,包括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一经查实,房屋所有单位或个人也将受到严惩。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