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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成电动车抽查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1:4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质坚)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抽查的结果,在抽查的天津、江苏等7个省市部分电动自行车企业生产的产品中,抽样合格率仅为73.8%,在抽查的江苏、浙江等5个省份35家密封铅酸蓄电池企业生产的35种产品中,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1%。

  此次抽查发现的电动自行车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一是最高车速超标;二是车架和

前叉的组合件振动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三是脚蹬间隙不合格;四是鞍座调节夹紧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五是把立管静负荷不合格;六是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不合格。抽查中生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有台州市亚星车业有限公司、上海靓丽电瓶车有限公司、天津市好德电动车厂、天津市名人车业有限公司、无锡美灵电动车有限公司。

  此次抽查发现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主要质量问题包括:一是2h率容量不足,即在常温环境下电池容量不足,这会导致电动车行驶里程缩短;二是零下10摄氏度低温容量达不到标准要求;三是电动车电池充电性能不好,在长时间充电后,会出现漏液等现象;四是电动车电池外形尺寸超标。此次抽查中,生产电动车电池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有:常州市鸿轩电源有限公司、姜堰市天浪电源设备厂和长兴县利众电源厂。

  (编辑若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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