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逃:机制是制胜法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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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1:43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看点: 近几年来,吉林省检察机关坚持将追逃工作作为反贪工作的重点来抓,大胆创新追逃工作机制,建立了追逃长效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使这项工作成为促进吉林反贪案件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的一个新动力。5年来,该省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70名,其中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43名,千万元以上的3名,涉案金额共达3亿余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 失2.6亿余元。吉林省检察机关因此多次受到高检院表彰。
检察人员进行定位追踪 2006年2月26日,贪污公款178万元的吉林长春生物制品所销售处长李胜利,潜逃一年之后终于落网;3月20日,吉林省新华书店审计员袁英华挪用公款1350万元畏罪潜逃4年之后,在北京被抓获…… 今年一季度,吉林省检察机关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省院反贪局负责人在追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介绍:专项行动期间,吉林省共有69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或投案自首,其中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1人,100万元以上的8人,大案嫌疑人57人,主动投案自首的32人,追逃成绩名列全国第二位,受到了高检院的表彰。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吉林省各级检察院全部成立了追逃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挂帅,省院大要案指挥中心负责全省的追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规范化的管理是吉林省追逃工作的制胜法宝。工作中,该省实行“五个统一”,即“对反贪局长和办案骨干统一调度、培训,对重要追逃侦查装备统一配置,对重大案件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对犯罪线索和案件信息统一管理,对侦查行为统一规范”。为建立经常性抓逃工作机制,他们对全省在逃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登记,把在逃嫌疑人的姓名、单位、职务、涉嫌犯罪问题和性别、身高、相片、体貌特征,以及是否上网通缉等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建立了在逃人员信息库,对全省在逃人员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对基层院新上报在逃人员,严格规定上报程序和时间。 分级负责,突出重点,也是吉林省追逃工作的特色之一。每年年初,省院都要召开专门会议与各基层院认真分析研究追逃工作存在的新情况,明确工作思路,抓住主要环节,突出抓捕重点。他们对全省在逃人员实行分等级管理,涉案金额在百万元以上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由省院督办,10万元以上、百万元以下的由市州院督办,10万元以下的由县(市)区院抓好落实。为此,省院指挥中心每年都对全省近百余名在逃犯罪嫌疑人进行筛选,同时要求每个院结合案情、涉案金额、犯罪情节,确定一定数量的重点抓捕对象上报省院指挥中心,省院再将上报的信息与筛选结果相对照,最终给每个基层院确定重点抓捕对象,并与基层院逐案研究抓捕对策,制定抓捕计划及措施。 “我们真诚地希望家属能够站到法律和正义的一边,积极配合我们敦促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早日投案自首……”这是吉林省检察院下发的《致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家属的一封信》中的一句话。吉林省检察院规定,对在专项行动中有投案自首、坦白交代、检举揭发等表现的涉案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在省院这封信的作用下,各级院会同当地的公安机关和嫌疑人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逐人逐户登门做工作,讲明政策和利害关系,规劝家属主动配合,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公主岭市商业大楼有限公司经理孙焕成携赃款100万元逃跑后,在亲友劝说敦促下,于3月24日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潜逃9年之久的珲春城西矿长高春瑞在政策感召下,3月14日在亲人陪同下向检察机关投案。整个专项行动,全省共有32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接近归案犯罪嫌疑人总数的50%,其中有27名是在省院下发《致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家属的一封信》后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的,仅四平地区就有8人。 完善考评激励机制 “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将在逃犯罪嫌疑人抓获致使案件长期不能侦结的,给予扣分;对成功抓逃的案件,按同类案件的2倍加分,不分管辖,谁抓到计谁的分……”这是吉林省检察机关追逃工作量化考核方案中的内容。追逃工作是侦查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环节,但同时,追逃工作难度大、成本高、不可预见因素多等现实问题,制约着追逃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吉林省院建立和完善了追逃工作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把追逃工作列入反贪工作目标量化管理考评体系中。同时把追逃确立为侦查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并在年底统一进行表彰和奖励。2002年以来,吉林省院共下发追逃奖励款百万元,有16个集体受到表彰,其中集体二等功和集体三等功各3个单位,有102名个人立功受奖。去年高检院转发了吉林省追逃的做法,并号召全国反贪干警向辽源市西安区院金立河同志学习。7月25日,省院召开追逃专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一次性拿出奖金28.7万元兑现。在全体反贪干警中树立起了强烈的追逃意识,激励和调动了各级院追逃的积极性。
检察人员查阅资料 建立科学保障机制 追逃工作找人难、取证难、追赃难、耗时长,办案成本高,没有大量经费做保障,工作难以开展。因此,在追逃经费的保障问题上,吉林省院始终坚持双管齐下的方针,一方面为立足自身,从正常的检察经费中支出一些经费作为基本保障。另一方面,一旦发生重特大职务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尤其是携款潜逃后,便立即向党委、政府反映,并积极与计划、财政等部门沟通。必要时,检察长亲自出面协调,疏通追逃经费渠道,争取追逃专项经费。几年来,各级院对追逃工作采取倾斜政策,在人力、物力和经费上给予支持,为追逃提供了必要保障。2003年以来,省院每年都下拨200万元的追逃专项经费,为市州院配置了侦查指挥车,为全省反贪干警配置专段号码手机600余部。所有的地区院全部建成了侦查指挥室,所有基层院都建成了办案区。目前全省基本完成了由侦查手段传统、落后型向现代、先进型的转变。 预防重于打击,防逃也是抓逃工作的关键点。几年来,他们着重对防逃问题进行调研,并就建立防逃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认真研究犯罪规律和特点,对案件多发单位和系统,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二是在立案阶段,把握好“准、快、密”三字,即信息要准、行动要快、保密措施要严密;三是合理使用强制措施,严格取保候审的审批程序,大要案的取保候审一律由省院决定;四是提高自身素质,强化干警的培训,提高敏锐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脱逃。 祝连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