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运营商违法,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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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3:16 大众网-生活日报 |
■关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分组审议。作为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小宪法”,与初次提请审议的草案相比,目前的修订草案增加规定,要求国家采取措施,组织研究开发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以应对日益严重的青少年“网瘾”状况。参与分组审议人员认为, 除此之外,草案还应对违法的网络运营商等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2002年11月26日,陕西安康的一个少年连续27小时上网,结果猝死在网吧;2003年4月17日,南昌17岁的高中生因连续两天上网猝死在网吧;2006年2月11日下午,北京顺义的一个少年,猝死在顺义金南街口的一个网吧里……” 分组审议时,侯义斌委员回顾了这些惨痛事件。他表示,互联网上的不良信息和运营商的不良经营方式对未成年人的健康和生命带来了巨大伤害。 参与分组审议的人员表示,就目前而言,网络游戏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非常大。“我们要求孩子们遵纪守法与他人和谐相处等,进入网吧上了游戏,就变成了非法光荣、强权争斗、杀人越货。”信春鹰委员说,“网络游戏,扰乱了孩子的价值观,破坏了他们对事物的正确认识,损伤了身体。如果不从开发软件这个源头控制游戏产品的内容,下游管理是很难的。” “就目前这部草案来说,对违法网吧处罚太轻了。”刘明祖委员说,最低限度是要吊销营业执照,提高罚款的金额,使它无法经营,而不仅仅是加个禁入标志牌。 侯义斌委员建议,增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超时运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主管部门应当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必要时追究刑事责任”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