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听不懂普通话 高院庭审死刑犯法警当特殊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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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5:04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合山讯(记者毛梓林 通讯员韦永宣)日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到合山市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因为当中得到一位“特殊翻译”的协助,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合山市的兰树达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兰上诉后,自治区高级法院对此案复核并公开开庭审理。因为上诉人兰是合山当地人,听不懂普通话,并患有 轻度耳聋,让庭审陷入困境。当时,正在值勤的自治区高级法院的法警黄大志表示,他能用当地方言和上诉人交流,能充当上诉人的“翻译”,经审判长的批准,一场由法警做翻译的庭审,在当天得到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 编辑:黄皓作者:毛梓林 韦永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