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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变“多” 这个“便宜”千万不能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5:3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邓柯) 昨日下午,一位姓唐的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称,他爱人的弟弟刘俊(化名)近日到中国工商银行存款,原只存4000元却被银行工作人员误录入为4万。当刘俊从银行出具的存款凭条上发现这一失误时,他并没有声张,而是静静地走出了银行。刘俊随后将多出的钱取出用于支付了赌债。当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时,刘俊又改口称“这笔钱用作了姐

夫(也就是唐先生)一笔合同的订金”。合同的另一方获得这一消息后,立即宣布“终止合同”,这给他的生意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唐先生认为,这样的损失是银行造成的,他要求银行给予赔偿,并准备与银行打官司。

  那银行该不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记者随后拨打了“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廖晓丽律师的电话。“银行方面可以不承担责任。”廖律师告诉记者,市民刘俊的做法属于“不当得利”,应该承担“返还义务”,如果其有偿还能力而拒绝返还,银行可以要求警方介入。对于刘俊的姐夫唐先生“要求银行对撕毁协议作出索赔”的说法,廖律师称,这样的协议是在银行“要求执行”的过程中签署的,银行有权单方面撕毁协议。廖律师还告诫市民:这样的“便宜”千万不能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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