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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十周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7:31 大众网-大众日报

  增强国防意识建设人防强省

  副省长才利民

  长期以来,全省人防系统在济南军区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

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和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人防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人民防空法》颁布以来的十年,全省各级把加强人防法制建设作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方面,不断完善人防法律法规体系,加大人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依法推进人防工作深入发展,全省人防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进步。十年来,全省新建了一批符合现代防空袭防护要求的人防基本指挥所;新增人防工程面积比十年前全省人防工程总量增长了1.58倍;防空警报器增长了6.5倍;人防工程利用面积增长了2.33倍;增加就业岗位6.4万个,增长了10.6倍。《人民防空法》颁布施行以来的十年,是全省人防步入法制化轨道、依法整体推进的十年,是依法全面开展人防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的十年。这些成绩的取得,除了人防部门的自身努力外,主要得益于济南军区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

  第五次全国人防会议和济南军区人防工作会议对“十一五”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防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和要求。加强人防建设,事关国家安全稳定的战略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我国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实现,意义十分重大。山东地处我国东部沿海,是首都北京防空袭作战的重要前沿阵地,战略地位非常重要。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人防法制建设,为做好新时期的人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人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人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人防工作的领导,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搞好人防建设。要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人防工作。各级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并统筹安排人防建设。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时,要把人防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切实加大人防建设投入,优先保障指挥工程、大型公用人员掩蔽工程和应急准备重点项目所需资金。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建设、消防部门在规划、资金、土地、建设等方面,要继续加大对人防工作的支持力度,把人防建设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大人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把人防宣传纳入全民国防教育内容、普法教育规划,充分利用警报试鸣日、人防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重大活动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向社会广泛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济南军区、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对人防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人防建设的辉煌成就,以及人防建设在高技术战争和平时防灾救灾中的重要作用,使社会各界了解人防、理解人防、支持人防、关心人防,自觉地参与人防建设,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人防加快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大人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各级人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人防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任意损坏、侵占、拆除和危害人防工程的行为,依法保护人防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确保战时使用效能。要进一步抓好城市开发区、新区、高新区的人防建设,防止城市防护形成新的空白。要在城市规划中落实人防建设的强制性内容,对重要经济目标、城市生命线工程的防护,认真履行指导、监督检查的责任。要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好防空地下室建设的义务,严格按照防护标准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规章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素质和能力,保证人防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人防建设的各项政策部署真正落实到位。四是进一步促进人防法制建设。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加强与法制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加大政策法规研究力度,充实完善人防政策法规体系。要把人防依法行政列入各级政府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和考核,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要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制度,把人防执法工作列入全省人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检查考核。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曝光,依法保障人防建设健康、有序、依法开展。

  人防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政治责任感,把加强人防建设作为常抓不懈的政治任务、历史任务来完成,使人防建设在高技术战争和平时防灾救灾中都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推进城市化进程、发展服务业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求真务实开创人防建设新局面

  省军区司令员谈文虎

  今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第一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人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以《人民防空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求真务实,积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大人防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依法进行人防建设的自觉性。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建设和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一项全民的社会公益事业。各级要进一步加大人防宣传教育力度,建立人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院校及城市居民中,广泛开展丰富多采的人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科技信息技术,改进创新方法手段,增强知识性和趣味性,扩展人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重视人防先进典型和违法案例的宣传报道,营造关心支持人防光荣、违犯人防法规必究的舆论氛围。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依法进行人防建设、依法履行人防义务的自觉性,为新世纪新阶段人防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进一步强化使命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人防应急准备质量。信息化条件下的防空袭斗争,要求人防应急准备必须高起点筹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要坚持以作战任务为牵引,按照真抓实备的要求和求真务实的精神,从实战需要出发,突出抓好人防指挥控制、情报报知、数据传输系统和综合数据库建设,把人防应急准备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坚持以信息化为主导,加强信息化知识学习,向科技信息要人才队伍、要建设质量、要战斗力,切实加快人防应急准备向信息化转变。坚持整体推进,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区分建设层次、突出建设重点、明确建设步骤,把军事斗争准备与人防应急建设融为一体,提高人防应急准备质量,扎实推进军事斗争准备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效解决人防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当前人防建设还存在法律法规滞后、通信基础设施薄弱、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不高、组织指挥能力不强等问题。各级必须紧密结合实际,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谋求新的突破。要不断完善人防法律法规体系,为新形势下加强人防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加强指挥通信建设,完善警报报知网,把人防指挥通信建设融入军事机关战备建设,提高军政军民联演联训的保障能力。加大人防工程建设经费投入,严格战术技术标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尽快建立能够满足战时需求的人防工程防护体系。有计划组织城市人防演练,提高人防机关组织指挥和专业队伍遂行任务的能力。

  四是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确保人防建设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搞好人防建设事关国家安全和人民福祉,是各级政府和军事机关的共同责任。要认真贯彻胡主席在第五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人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把人防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为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当好参谋、出好主意,抓好工作落实。军事机关要把人防建设纳入整体军事斗争准备实践,纳入年度军事工作计划,纳入党委领导重要议事日程。军地双方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切实形成大抓人防建设的合力,努力开创人防建设的新局面。

  人民防空伴随经济建设快速发展

  《人民防空法》实施十年来,我省人防建设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各项指标成倍增长。

  靠作为争取地位,不断促进“三个纳入”落实。全省县级以上政府自觉把人防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使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融为一体。各级人防部门积极顺应市场经济和城市发展要求,面向社会建设人防,采取多种形式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吸引和动员社会力量投资人防建设,加快了人防建设进程。近年来,全省各地共吸引社会资金60多亿元用于人防工程建设,新建人防工程310多万平方米。在城市建设中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解决了大部分城市居民的就近就地掩蔽问题。

  大力贯彻“平战结合”方针,“三个效益”进一步显现。全省建成大中型平战结合工程数十项,平战结合开发利用面积达293.4万平方米,实现产值(营业额)72.1亿元,实现利税6.214亿元,上交税收2.04亿元。人防的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已经形成。如青岛市海琴广场人防工程建成后,可以满足周边近20万居民购物、休闲、停车、避难的需要,成为一个集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广场,并可为社会提供1000多个就业岗位。目前,全省开发利用人防工程为生产、生活服务,利用率已达60%以上,安置从业人员7万多人。既增加了收入,促进了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提高了战备效益,也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作出了贡献。济南市人防办修建的经十一路平战结合工程,积极支援了城市建设,也大大增加了省会城市的人防工程面积。省委主要领导曾两次参观考察,给予表扬和肯定。

  积极利用人防资源为民服务,稳步推行“两防一体化”。人防事业的快速发展,不仅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也为经济发展积聚了丰厚的优质资产。人防部门在和平时期的职能作用也日益显现,成为防灾救灾的一支重要力量。一些城市把人防指挥体制纳入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公共指挥机制,把人防指挥所作为防灾救灾指挥平台,把人防专业队伍用于抢险救灾,把人防设施设备用于保障应急救援行动,把人防社会宣传教育资源用于社会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泰安市人防办在东平湖区建立了防灾警报网,利用防空警报为湖区提供防洪警报服务,受到了群众的赞扬。日照、济宁市人防办建立了人防宣传网站和通信网络,为当地政府和群众服务。十年来,各地人防部门积极利用人防资源为政府和群众报告险情和灾情,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各种经济损失过亿元。各地人防部门还积极参加和谐山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捐资扶贫助学等活动,无偿为民修路,自愿帮贫扶贫,为农村群众捐赠物品和捐资助学,共投资和捐款2518万元,受到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十周年

  组织防空警报试鸣

  依法建设和管理人防

  十年来,我省人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开创了我省人防建设的新局面。

  加强立法建设

  1998年10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标志着我省人防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2002年10月,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鲁发[2002]18号),全面规划部署了我省人防建设与人防各项工作,对我省进一步深入贯彻人防法律法规,推动全省人防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重大积极作用。济南、青岛、淄博三个有地方立法权的市,也相继制定了人防法规规章,极大地促进了人防建设的发展。

  省人防办根据依法加强人防建设的需要,制定了60余个文件,对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维护、重要经济目标防护、防空警报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规范。各市都制定了《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下发政府令、政府会议纪要或政府通报,现场办公等形式研究人防专项问题,出台了180余个规范性文件。人防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人防各项工作的职责和义务,规范了人防建设的程序,使人防依法建设步入正轨。

  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各级政府及人防部门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提高了贯彻实施人防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加强人防执法队伍建设。大多数市成立了人防执法监察大队等执法机构,为开展人防行政执法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目前,全省有近300名人防执法人员通过培训取得了执法证,执法人员全部实现持证上岗。

  规范人防行政执法行为。一是通过岗前政治、业务培训,为规范执法行为打下基础。二是规范执法文书,省人防办与省法制办联合印发了30余种规范的制式文书。各市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都规范了执法文书。三是完善了程序。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过错追究、执法人员守则等10多项制度和规定。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据法律法规,在全省开展了人防行政执法活动,对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十年来,全省共查处违法案件1600多起,纠正违反人防法行为2300余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00余起,责令补建防空地下室20万平方米,恢复被损坏人防工程近3万平方米,补缴人防政策性收费1.3亿元,有效地维护了人防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与检查。十年来,省人防办配合省人大城环委、省法制办等部门进行了5次执法检查。德州市形成制度,市人大每年组织一次对人防行政执法的检查,潍坊市5年来对人防执法检查5次,威海市设置人防法制监督员20余名,保证了人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加强法制宣传

  大力宣传人防法律法规,是顺利实现依法行政的前提。各级政府及人防部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全社会对新形势下人防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关心人防、支持人防、参与人防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十年来,以宣传为先导,把宣传人防法作为贯彻落实人防法律的突破口,采取多种形式,动用各种宣传工具,大造宣传声势,做到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文,教学有课程。据不完全统计,共印发宣传材料200多万份,开设人防法制知识咨询台1500多个,向社会发放有奖知识问答卷60余万份,组织文艺演出、书画展、成果展100余次。省和大部分市还举办了人防知识竞赛。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十周年

  人防宣传深入人心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十周年

  人防商城人气旺盛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十周年

  人防知识教育走进聋哑学校

  创新赢得人防发展活力

  我省人防系统在新形势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增强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意识,立足市场经济的实际,着眼军事斗争人防应急准备的需要,大胆借鉴兄弟省市加快人防建设的先进经验,借鉴其他行业和部门改善管理、提高效益的先进做法,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人防平战结合、人防投融资机制、人防机构建设、防空与防灾救灾相结合等方面,积极探索,以新思路、新举措,为人防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上改革创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加,使得城市的土地资源越来越珍贵,大力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衡量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全省人防系统紧紧抓住这一大好机遇,充分发挥自身开发地下空间的优势,积极探索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有效途径,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人防工程,使城市建设地面规划与地下规划相衔接,地面建筑与地下人防工程相配套。全省各级人防部门在加快人防工程建设的同时,注重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并努力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建设搞好人防平战结合工程,不仅增加了城市防护工程面积,而且完善了城市功能。青岛市的人防工程建设,在进入“八五”规划后,配合全市实施海上青岛和地上青岛的战略构想,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地下青岛战略举措,2005年编制完成了《青岛市人防工程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资源奠定了基础。

  在人防筹资、投资机制上改革创新建设资金不足是制约人防建设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各级人防部门从实际出发,改变传统的人防建设资金筹集模式,不断强化政府、社会和全民共建人防工程的意识,深化人防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把单纯依靠国家、政府投资,变为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建设、使用、管理、经营多轨运行的方式,走出了一条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的人防建设之路,加快了人防建设进程。“十五”期间,政府对人防建设的投资达到数亿元;社会对人防建设的投入也明显增加,防空地下室建设社会投资达数十亿元,占总投资的85%。2001年省人防办与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规范了人防收费工作,使人防收费工作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年征缴社会负担的人防建设费由10年前的5000万元,增加到4亿多元。与此同时,运用市场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灵活采用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形式,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实际利用资金近20亿元。

  在人防平战结合的落实上改革创新全省人防系统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人防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人防平战结合的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拓宽了人防平时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领域。一是把人防工程平战结合与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结合起来。全省开发利用现有人防工程千余处,总面积达数百万平方米。各地还结合城市建设,先后建起了一大批“战时能力强,平时作为大”的平战结合人防工程。这些平战结合人防工程,战时可用于人员掩蔽和物资储备,平时则作为地下购物商场和地下停车场,缓解了地面购物和停车的压力,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既保障了战备效益,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据统计,“十五”期间,全省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累计完成产值72.1亿元,实现利税6.2亿元,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7万多个。二是利用人防通信设备为社会服务。青岛、济宁、菏泽等市利用人防有线通信,积极为党政机关和社会服务,收到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三是坚持战时防空与平时防灾救灾相结合,走防空与防灾救灾一体化的路子,逐步实现与国际民防接轨。省政府已决定将省人防办纳入政府应急救援领导机制和组成单位,明确了职责任务。青岛市政府在人防办设立了防空、防灾应急指挥平台,组织了综合灾害应急救援演习。有8个市和齐鲁石化总公司组织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演习,为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居民安全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当前,我省人防建设既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也具备了多方面的有利条件和难得的发展机遇。首先,台海形势更加严峻,迫切要求加紧做好人防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党政军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人防工作,开展人防工作的大环境非常好。其次,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的结合更加紧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明显加快,必将带动人防建设的快速发展。第三,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等,都凸显了解决土地紧缺与城市扩容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充分发挥地下空间开发的技术优势,促进现代城市建设,实现人防事业快速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实现人防事业的快速发展。今后一个时期的人防工作,要紧紧围绕“五个重点”,狠抓“五个大力推进”。

  一是以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六个体系”建设。当前,要适应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加紧做好人防应急准备工作,把人防“六个体系”建设的重点放在组织指挥体系建设上,按照国家要求,抓紧启动省级人防指挥所建设,抓好市级人防指挥所建设和配套,尽快完善人防指挥系统,进一步提高人防组织指挥能力。同时,加快人防工程、通信警报、专业队伍、人口疏散基地等体系建设的步伐,力争在较短时期内使以人防组织指挥所建设为重点的“六个体系”建设取得一个较大突破。

  二是以贯彻落实“一区两省”文件为重点,大力推进人防法制建设。要加强人防立法建设,在重点抓好《济南军区、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防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贯彻落实的同时,主动搞好协调,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制定出台配套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大对防空地下室建设、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防空警报社会化管理、工程维护和口部控制等方面的调研力度,出台一批规范性文件,尽快解决当前人防建设相关政策滞后的问题,为加快全省人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推进人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以投融资体制改革为重点,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两防一体化进程。积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大人防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建立省地下空间开发投资机制,以此作为融资平台,实现全省人防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突破。加强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探讨,明确思路,制定改革方案,努力推动人防实现产业化发展。加快两防一体化建设步伐,按照第五次全国人防会议关于实现“三个转变”的要求,努力推动由单一的人防体制逐步向防空、防灾相结合的民防体制转变。充分发挥人防指挥设备设施作用,积极为政府防灾救灾服务,为建设和谐城市做出新贡献。

  四是以“战时能力强、平时作为大”为总目标,大力推进平战结合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贴紧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服务业发展,抓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向地下转移的机遇,大力发展人防经济和人防产业,做好平战结合的文章,进一步研究制定各级人防工程建设、开发利用和维护的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谋求人防的战备、社会和经济效益,以人防自身的“平时作为大”,实现“战时能力强”的目标。

  五是以“三个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准军事化”机关建设。重点抓好省委提出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的落实,并与“准军事化”机关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制定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准军事化”建设要求,不断提高全省人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全省人防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充分调动人防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确保各项人防业务工作的落实,努力推动全省人防建设全面、协调、快速发展。

  “准军事化”建设成效显著

  我省人防系统在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中,坚持把学习和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作风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干部职工以良好的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和为基层服务的质量,促进了人防建设的发展。

  一、培养步调一致、令行禁止的作风。全省人防系统在“准军事化”建设中,突出抓作风纪律改进,以军队的条令条例为标准,全面加强机关作风纪律建设。一是定期开展军事日活动,有计划地到驻地部队学习军事训练和部队管理经验。二是按照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要求,强调一切行动听指挥,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求各级人防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指令,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

  二、培养雷厉风行、务实高效的作风。人防系统抓住省委、省政府要求机关政务“提速”的机遇,及时下发通知,要求把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与政府工作“提速”紧密结合起来,雷厉风行地开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效率。一是切实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实行审批时限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和限时办结的服务方式,凡符合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当场办结的力求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必须控制在5个工作日以内。二是精简会议、压缩文件,压缩会议、文件50%左右。三是加强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群众投诉、举报和监督的事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求办结率达到100%。四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人防工程建设、平战结合、人防建设费征收管理等政务。五是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调整、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落实到位。六是推行首问、首接、首办责任制。对各项工作限时办结,失职追究,把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行政效能的考核情况,作为衡量各级人防干部政绩的主要依据,奖励创业者,鞭策平庸者,处罚失职者,追究诬告者,惩处腐败者,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省政府办公厅对省人防办狠抓机关“准军事化”建设,促进人防工作全面提速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和宣传。

  三、培养不怕艰苦、连续作战的作风。和平时期,开展人防工作有许多困难。要赢得人们的理解、社会的认同和领导的支持,必须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不畏艰难、连续拼搏的作风。全省人防系统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坚持强调发扬“五种精神”,并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了“准军事化”建设的“五项要求”,即“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要求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带动人防干部职工勇于进取,敢挑重担,不断开创人防工作的新局面,使山东人防系统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上下形成了一心想事业、埋头干事业的良好风气。省人防办“准军事化”的做法和提出的“准军事化”建设“五项要求”,受到了国家人防办的肯定,“五项要求”被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和中央[2001]9号文件确定为全国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的总要求。省人防办和青岛、泰安市人防办被评为全国人防系统“准军事化”建设先进单位。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中,省人防办机关由于班子驾驭能力强、党员队伍素质高而被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党工委确定为省直机关唯一的试点单位,为省直机关开展先进性教育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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