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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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8:43 法制日报 |
本报讯记者胡新桥 通讯员李志刚 顾丹 近日召开的湖北省第11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湖北省委副书记杨松表示,要逐步推行全省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在此次会议上,湖北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006至201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明确提出七项新举措,成为该省“五五”普法依法治 理工作的新亮点。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的基础上,建立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这是湖北省“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的七大新举措之一。另外六大亮点是:首次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地党委、政府目标责任管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工作政绩挂钩;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7个增加到43个,进一步体现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广泛性;提出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才资源库,组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建立业务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加强省普法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建设,充实人员,增加一名副厅级的专职副主任,以进一步强化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