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洪武被授予副总警监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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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8:43 法制日报 |
本报沈阳10月29日电 记者孙春英 今天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代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授予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宋洪武副总警监警衔,并向他颁发了命令证书。 周永康在今天举行的授衔仪式上讲话说,授予副总警监警衔,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他希望宋洪武同志主动适应新岗位、新职责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对政治理论特别 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加强对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知识的学习,深入研究公安机关面临的新形势和公安工作、队伍建设面临的新任务、新课题,进一步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准确把握大局的能力、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的能力,奋力开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新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白景富宣读了国务院关于授予宋洪武副总警监警衔的命令。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主持了授衔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