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反“反倾销”不如主动提高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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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9:12 浙江在线 |
继奥康集团聘请律师拟对欧盟提起皮鞋反倾销诉讼之后,温州市泰马鞋业近日也正式聘请律师,向欧盟一审法院提起反倾销诉讼,要求撤销欧盟理事会做出的对我国皮鞋征收反倾销关税的终裁裁决。欧盟终裁决定,从10月7日起,欧盟正式对原产于我国的皮鞋征收为期两年、税率为16.5%的反倾销税。 这是最新一则有关中国企业表示将起诉欧盟对中国鞋征收“反倾销税”的新闻,是 否依旧是“光说不练”,尚需拭目以待。在我看来,中国企业不停地喊着起诉,“争一口气”的意味居多,而对起诉的前景恐怕并不看好。此前也已有报道指出,诉讼并不影响“反倾销税”的实施,诉讼一旦提起也将旷日持久,结案之时也许两年之期已过。两年之后怎么办?我以为,单凭诉讼是难以阻止欧盟继续对中国鞋征收“反倾销税”的,因为诉讼根本就不可能赢;而作为“反倾销税”的对象,改变自己才是最主动、最积极也是最可能见效的途径———如果两年之后,中国鞋依旧只凭价格优势占据欧盟市场,那么加之于中国鞋的“反倾销税”就仍将继续。 在我看来,中国鞋企业没理由对“反倾销税”怨声连天,因为被征收的这一部分本来就不是中国鞋企业自己的。试拿一双中国鞋、一双欧盟鞋放在这儿,进行一番成本分析如何?这个成本分析的特别要求是,不问国别、不问不同地域的市场环境状况,而只依据现代市场道德、市场规则、市场权利,来测算一下它们的成本“应该”是多少而不是“实际”是多少。显然,二者的成本应该是一样的,至少不应相去甚远。那么为什么二者的实际成本有差别甚至相去甚远呢?可能的原因则是,有一方没有遵守市场道德、市场规则、市场权利,或者其所处的市场环境存在问题。 “反倾销税”将价格拉平,其实也就是将成本拉平。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是,与其将这16.5%给了欧盟,何如用于提高本企业工人的工资、保障他们的劳动环境,用于提升企业防治污染的能力,用于承担慈善等方面的社会责任?而既然“反倾销税”是一个可想而知的后果,那么对中国鞋业来说,承受“反倾销税”与主动提高成本(提高工人工资等)进而避免“反倾销税”,结果不是一样的吗? 其实从某个角度上讲,即使欧盟并不征收“反倾销税”,中国鞋在欧盟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所向披靡,但被牺牲掉的依然是中国工人的权益———欧洲人享受到了便宜的价格,本该50欧元的一双鞋30欧元就买到,那么这节省的20元其实就是中国工人应该拿到而没有拿到的权益。 成本上去了,“反倾销税”自然就会避免。“主动提高成本”似乎很荒唐,其实“主动提高成本”不过是让市场道德与市场权利回归本位。账,很好算,而中国企业之所以执迷不悟,一在于,即使被征收“反倾销税”,也难以抵消企业在工人权益方面的欠账,企业依然有利可图;二在于,中国企业的道德觉悟还很滞后,甚至抱有“宁与洋人,不与国人”的逆反心态;而更关键的在于,我们的市场规则不够完善,而市场的监管者又不够严格甚至进行权力寻租。 中国市场的现实是个什么样子?如下一则新闻似乎与中国鞋没关系,但却是中国市场现状的一个缩影:10月21日,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一服装厂发生大火,死亡8人,祸首为“三合一”;而就在9月14日,还是织里镇,一家服装厂发生火灾,死亡15人,祸首也是“三合一”———什么叫“三合一”?生产车间、仓库、工人住所都在同一处,就是“三合一”。 中国工人的权益多一分,“反倾销税”的税率就少一分,中国企业何苦而不为呢? 作者: 唐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