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查补税近1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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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9:19 沈阳网-沈阳晚报 |
本报讯(记者刘洋通讯员李东升)10月27日记者获悉,近日,皇姑区国税局开展税负调查分析,对漏税企业进行曝光。税负分析中发现,沈阳某局直属物资供销公司配件厂连续两年存在工业企业增值税税负偏低等问题。 针对该纳税人的疑点,相关单位召集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相关问题的约谈,明确指出了问题的所在,责成该纳税人限期进行自查。通过自查企业承认了以下问题。一是2005年7月 份申报抵扣的废旧物资进项税额54,071.50元,未能投入生产,直接进行销售,不符合废旧物资进项抵扣的有关规定,应作进行税额转出,补缴增值税54,071.50元;二是2006年4月份将上述废旧物资销售取得的销售收入571,613.00元,未记销售,应补缴增值税83,054.88元。上述两项税额合计137,126.38元,应加收滞纳金18,608.69元。该纳税人已于2006年10月25日将税款上缴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