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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的看客要当到何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9:20 南方日报

  直言

  迅之

  一个名为老安的摄影爱好者在个人博客里发表了一组图片,题为《老外帮助国人提高素质》,记录了当天上午在北京街头,一位骑自行车的外国妇人义务充当了一回“交通协

管员”的场面。外国妇人要求驶入非机动车道的小汽车走回车行道,却受到小车司机蛮横对待,但她不依不饶,最终迫使小汽车离开了非机动车道。这组图片被转载到某知名论坛后,引发网友间关于国人素质的热议。

  有网友抛出极具民粹主义色彩的辩解,认为我们中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行走,虽然违反交通规则,但是关外国人什么事?言下之意老妇纯属多管闲事,是国际警察的霸权作风的表现。呜呼哀哉,倘若鲁迅先生在世,此论恐将让先生再写一篇讨伐国民性的滔滔雄文了!幸好,绝大多数网友对民族论调者嗤之以鼻,认为“比那态度蛮横的违章司机更丢人”。

  丢人的其实不仅仅是违章司机和那些盲目的民粹主义者,更有我们自己。为什么对一位外国妇人帮忙维护中国交通秩序会联想到国民素质上去?因为违反规则的事情对于我们而言,或许是早已麻木而见怪不怪了。就在外国妇人不依不饶的现场,就有诸多的中国看客在一旁大瞧热闹,竟无一人上去助外国妇人一臂之力。反躬自省一下,即使我们痛斥国民素质低下的颇具正义感的网友们,有谁敢断言自己在现场就一定会上前一道维护秩序?有谁敢断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就一定是规则的忠实维护者?

  言论上的正义凛然不代表实际行动的正气昭昭,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有的贪官在下台之前不就习惯了在各种会议上大肆宣扬遵守规则、反腐倡廉吗?“规则”甚至到最后还变成了一个可以利用的物事,有些人就利用一切机会既要充当规则的制订者,又要充当规则的评判者,还要做规则的化外之民。根据《瞭望》的报道,某些中央机构不就利用制定决策的机会公然鼓捣出一些维护本部门利益却损害公众利益的法规吗?某些垄断企业不就大搞潜规则,走地下通道牟取巨额利益吗?某些驻京办不就赤裸裸地“跑部钱进”吗?而那些被“跑”的实权掌握者中不也有相当一部分坦然配合,置规则于一旁、悠哉乐哉享受被“跑”的好处吗?

  就是我们许多与公权力搭不上干系的普通百姓们,也在日复一日地充当规则的“看客”。我们所缺乏的恰恰就是那位不依不饶的外国妇人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公民意识”,这种公民意识表现在遵守和维护符合公共利益的规则上,尤其是不分地域、不分国度的普世性规则。事实上,我们并不缺乏遵守和维护规则的民意基础,网络上绝大多数网友对外国妇人的认同已经表明了国人对规则社会的心理接受程度,但显然我们更需要在“知行合一”上下些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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