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办印发意见:乡镇政府要种好六大“责任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对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等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
种好“责任田”
根据意见,乡镇政府需要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涵盖以下六个方面:1.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改善乡村教学环境,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2.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3.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4.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维护农民工、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5.做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6.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古村落、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和发展,推动全民阅读、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等。
管好“钱袋子”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支持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社会事业发展,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和小城镇。2.对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属于县级以上政府事权的,应足额安排资金,不得要求乡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3.县级政府要强化统筹所辖乡镇协调发展责任,帮助弥补乡镇财力缺口。此外,要硬化乡镇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规范经费支出,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乡镇举债,保持财政收支平衡。
稳住“主心骨”
为了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意见提出:1.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等。2.完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3.注重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4.实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