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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共资源助涉黑组织坐大成势 原区委书记被双开

用公共资源助涉黑组织坐大成势 原区委书记被双开
2019年05月18日 20:18 澎湃新闻

  原标题:用公共资源助涉黑组织坐大成势,这名原区委书记今日被双开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今年2月被公布接受审查调查的江苏徐州市云龙区委书记方正华涉案信息获披露。

方正华 资料图方正华 资料图

  5月18日,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5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例。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5起案子中的第2起就点名了徐州市云龙区委原书记方正华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

  通报透露:“方正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运用公共资源为涉黑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帮助涉黑组织坐大成势。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8年11月23日,方正华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5月18日,方正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方正华在上述通报中被点名“帮助涉黑组织坐大成势”,类似这样的表述在上个月底吉林省纪委监委集中通报的7起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例中也有出现。

  当时吉林省纪委监委在通报中提到,“榆树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国军……2009年以来,收受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刘立军财物共计13万余元,为其犯罪团伙坐大成势提供帮助”。

  不过,与吉林省查处的赵国军不同,江苏省查处的方正华“运用公共资源为涉黑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则较为罕见。

  公开简历显示,方正华出生于1962年9月,江苏泰兴人,长期在徐州任职,曾任徐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徐州市云龙区委副书记、区长,2016年7月任徐州市云龙区委书记。

  江苏省纪检部门点评:从典型案例看,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助长了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法律意识,严守党纪国法底线。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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