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作者:宋桂芳
救助弱势群体不能动辄误称为"派红包",明确救助责任、厘清救济义务,不仅是还原民生冷暖的需要,也是政府踏实工作的需要。当然,老百姓希望经常"派红包",但这个"红包"要名副其实,要货真价实。
“派红包”这个词在政策领域越来越流行,流行到出现滥用的趋势。继香港特区政府拿出700亿港币,以退税的方式给居民派发“红包”以后,澳门特区政府也决定,拿出逾20亿元的盈余,给居民派发红利,永久居民可获发5000元红利、非永久居民可获发3000元红利。港澳的“红包”令人眼馋,然后是内地跟进。东莞“派红包”虽然不太顺利,但毕竟是件好事,7月31日《广州日报》消息说,广州番禺向6类困难群众派红包,拟拨470万专项款。
“派红包”是华人新年的一种习俗,老祖宗喜爱红色,因为红色象征活力、愉快与好运,因此,“红包”之意不在内里的人民币,而在于一份心意、一种祝愿,某种意义上说,没有“红包”我们照样活得很好。如果说港澳的“红包”还比较有这样的味道,最近内地各地跟进的“派红包”之戏就没那么喜庆。最初,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表示,在物价高企的情况下,他本人受澳门启发初步有个想法,即给市民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广州番禺说得更明白,“番禺区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的精神,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影响,日前拟拨470多万元专项款,补贴区内六类困难群众”。
两相比较,我们这些“红包”似乎与真正意义上的“红包”相差还很远,只不过是贴了红纸的社会救济而已,而真正的“红包”应该是更高水平上的社会福利。我们不能把“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混为一谈。
“社会救济”主要是对社会成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其目标是扶危济贫,救助社会脆弱群体,对象是社会的低收入人群和困难人群,社会救助体现了浓厚的人道主义思想,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护线和安全网;而“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依法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一种制度,它具有明显的普遍性,只要公民属于立法和政策划定的范围之内,就能按规定得到应该享受的津贴服务,它是在国家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在既定的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尽力提高被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由此观之,号称“派红包”的一些政策,恐怕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眼下来看,我们不少城市号称的“派红包”,一是针对特定弱势群体,二是附加有一定的权责关系或户籍隶属,三是水平层次并不高。说到底,只能称为底线的救济或救助。乱贴红纸的结果,不仅夸大了社会福利的真相,而且充满着卸责的风险———政府救助,明显带有强制履行的意味;而如果是“红包”,发不发就显得比较随意。
救助弱势群体不能动辄误称为“派红包”,明确救助责任、厘清救济义务,不仅是还原民生冷暖的需要,也是政府踏实工作的需要。如果把救助弱势群体都称为“派红包”、把本职工作都称为“做好事”,如此自娱自乐恐怕不是一个好的趋势。当然,老百姓希望经常“派红包”,但这个“红包”要名副其实,要货真价实。真有那么一天,或许也就不会出现眼下不少城市的“红包苦恼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