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缓刑犯强抢民女做儿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0:07 新京报 | |||||||||
缓刑期满半小时前作案,被执行3年刑期 据新华社电 据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法院介绍,距缓刑期满只差半小时的农民常文忠因强抢民女当儿媳妇被撤销缓刑,日前被执行3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宁城县五化乡村民常文忠之子欲娶本村范某之女为妻,但由于某些原因,
公安部门在审核该案时发现,常文忠曾在2003年9月3日因非法制造枪支被宁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办案民警到法院调取了常文忠的刑事判决书,查实常文忠的缓刑期截止到今年9月13日。后经派出所进一步核实,案发之时距常文忠缓刑期满仅差半个小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