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住宅外墙被凿洞 房主索要“保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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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3:02 东方早报 | |||||||||
电信公司在私有住宅的外墙上开洞并安装上电信箱,此举让住户陈女士感到了不适。为此陈女士索要“墙体维修保养费”。 日前,闵行区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电信公司应承担外墙维修保养责任。不过法院同时驳回了陈女士要求支付占用房屋外墙使用费的诉请。
陈女士住在闵行区银都路上一花园式高档住宅内。在该房交付前,房屋开发商委托电信规划设计院和信息技术公司承包该小区的电话通信工程。工程包括提供小区内所有通信中的壁龛箱,其中的一个壁龛箱就安装在陈女士住宅的西侧外墙上。 对此,陈女士认为,电信公司在私有住宅的外墙上开洞,安装70cm×55cm的电信箱并一直使用至今。按公平原则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其应承担使用范围内墙体的维修保养责任,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据此,陈女士向闵行区法院提起诉讼。 对此,电信公司则辩称,陈女士称的电信箱应为通信壁龛箱,属房屋配套设施。陈女士在购房时,通信壁龛箱就已存在,故不同意陈女士的诉请。 经审理,闵行区法院认为,安装通信壁龛箱并无不当。同时购房前陈女士并未提出异议,其在购房后对壁龛箱提出异议,并提出由电信公司支付相应使用费,于法无据。但陈女士要求电信公司承担相应的维修和保养义务,应予支持。 通讯员 杨克元 早报记者 顾文剑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