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邀请→店内点酒→借口开溜→店家“宰客”记者交锋“美女酒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3:10 舜网-济南时报 | |||||||||
“午夜玫瑰”(网名):“今晚很无聊啊,一起出来喝杯酒吧。这是我的电话号码……”近日,一些聊天网站的济南频道上,频频出现此类网上邀请。一些好奇心强的网民应邀赴约,却不知一张坑人的大网正在向他张开。 两杯可乐花了158元
26日晚,张先生在互联网上聊天,一网名为“灰姑娘”的人突然加入,聊了没几句就主动透露自己的手机号码,频频向张先生发出邀请:“本姑娘芳龄28,身高1.65米……今晚夜色迷人,一起去喝一杯吧。”张先生告诉记者,看到邀请后他怦然心动,心想反正也没什么事做,不如去看看这位“灰姑娘”是不是美女。不一会,他打车来到约定地点——洪楼广场南侧。 “当时我还留了一手儿,先躲在暗处,看到只有装扮入时的女孩一个人时,才过去与她见面。”张先生说,“‘灰姑娘’先是提出随便走走,可没几分钟就走到了一家名为‘××岛’的咖啡铺前。” “灰姑娘”说:“这家咖啡铺店面不大,很实惠,咱们进去坐坐吧。”进入店内,服务员很快端上了两杯可乐,还在桌上点了一根蜡烛。不一会儿,服务员又端上一瓶红酒,但被张先生以“不会喝酒”为由拒绝。 十几分钟后,“灰姑娘”的手机响了。她说:“真不巧,我家里人找我了,我得赶紧回去。咱们下回再聊。”说完匆匆离去。张先生结账时吓了一跳,两瓶普通的听装可口可乐竟然要158元!店内人员解释:“蜡烛费50元,服务费30元……” 张先生马上去追那名女子,发现“灰姑娘”又到洪楼广场南侧去见另一名男子了。这时他才惊觉遇到“美女酒托”了。 记者暗访“美女酒托” 27日晚9点,记者化名进入网易聊天济南频道,根据张先生提供的线索,很快找到了一个网名为“午夜玫瑰”的网友。不一会儿,“午夜玫瑰”便频频发出邀请:“我在机关上班,朝九晚五的日子太无聊了,今晚一起出来喝杯酒吧。我就住在洪楼广场附近,这儿有很多酒吧哦,咱们就喝两杯,OK?这是我的电话号码……” 晚上9点30分左右,记者来到见面地点。“午夜玫瑰”看上去二十五六岁,穿了一件红色上衣,一个人站在约定地点。 “这么晚了,到什么地方玩呢?”见面后记者直接问。“哪儿都可以啊,先找个地方喝点东西吧,然后才有精神玩呀。”她说。很快,她把记者领到了洪楼南路一家咖啡铺。 还没等记者开口,服务员就端上了两杯咖啡。“多少钱一杯?”记者赶紧问。“20元。”对方说。 “咱们再点瓶红酒喝吧。”“午夜玫瑰”不断提议。被记者拒绝后,她连连抱怨:“没见过你这么小气的,一瓶红酒又花不了多少钱。” 不一会,“午夜玫瑰”去厕所,但十几分钟没有回来。记者拨打她的小灵通,发现无法接通。记者随后要求结账,不出所料,对方狮子大开口:“包括音响费、蜡烛费等在内,两杯咖啡380元,不交钱别想走人!” “这个价有物价局的规定吗,能开发票吗?”记者问。 “物价局管不着我们,我们从不开发票。”对方说。 “今天没带这么多钱,我打电话让同事送钱来。”记者说。 守候在附近的同事接到电话后马上拨打110报警。9点50分左右,两名历城巡警与记者的同事一起赶到现场。面对巡警,对方如同泄了气的皮球,连说是个误会,两杯咖啡只收了40元。 防挨“宰”还得“自身正” 28日,市工商局有关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酒托”这种行为是一种消费欺诈,但存在取证难的问题,如果消费者没有相关消费凭证,会给维权带来困难。物价局工作人员称,酒水、咖啡等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品,消费者进入酒店后应关注酒吧是否明码标价,如没有明码标价,消费者可当场举报,物价部门可以对相关酒吧进行处罚。 对此,律师王尚军称,酒水、咖啡等在酒吧内的销售利润比较大,但所谓的“蜡烛费”,则有消费欺诈的嫌疑。如果证实“美女酒托”是酒吧请人来引诱网友消费,基本可以确定为消费欺诈。王尚军说:“‘美女酒托’是利用了一些男士的猎奇心理,要避免挨‘宰’,男士还需要‘自身正’。一方面男士自重了,‘美女酒托’便失去了机会;另一方面,去酒吧消费时,在消费前要问明白相应的价格,索要相关凭证。”(记者 孙华 实习生 张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