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一倍车费 获处三千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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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0:06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近日,市区出租车司机廖某因向乘客多收一倍的车费,被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20日晚上7时30分许,一位乘客从龙湾高速路口乘坐一辆车牌号为浙CT1486的出租车前往温州永强机场,到达目的地时车上计价器显示金额为35元,而该车司机廖某却向乘客收取70元。乘客付了车费索取车票后,向公管部门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
运管部门提醒市民,一旦发现出租车有不使用计价器或擅自提价等违章行为的,可以拒付车费并向96520投诉。市民投诉时,一定要记清车牌号、乘车时间、起止地点,保留车票。张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