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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出在工厂院里,谁来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0:18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滕翔昊)女儿坐同事的摩托车外出买感冒药,在工厂院子里与另一摩托车相撞后死亡,不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交警管不管?日前,晨报法律在线接到一位伤心父亲的电话。

  这位父亲称,10月25日下午,女儿王红因感冒,乘坐单位同事的摩托车外出买药。在摩托车还未离开工厂院里,就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王红当场从车上摔下。交警随后赶到
现场,但王红因伤势过重已死亡。

  王父获悉女儿出事后,赶到工厂处理后事,他找到工厂相关负责人要求赔偿,但是被拒绝,交警部门也没立即做出处理意见,“是不是因为车祸不出在道路上,所以交警不管呢?”王父向晨报记者咨询。

  [律师观点]

  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冉慧军分析认为,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因此,在此案中,交警有权处理该事故。

  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规定,交通事故发生10日内,交管部门应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王父可在事故发生10日后,到交管部门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以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向肇事方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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