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勒索3000元法院判了4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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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0:18 汉网 | |||||||||
汉网消息 (记者肖利敏 通讯员晓理 实习生徐娉婷)“赶快寄30万元过来,不然就到处发邮件搞臭你们公司!”一湖南男子因勒索武汉某建材公司,领刑4年。 43岁的司马昱是湖南娄底人,曾在武汉一家绿色建材公司任职。 今年5月17日,这家建材公司经理张恒(化名)收到一封电子邮件,上面赫然
连着几天,张恒都收到了同类勒索邮件。张恒权衡再三,于5月27日汇款2000元,并附信希望对方罢手。 次日张恒又收到对方的邮件,称钱已收到,但太少了。无奈之下张恒第二天又汇了1000元。 本想花钱消灾,岂料第二次汇款当天,张恒再次收到邮件,对方一口咬定非要30万不可。张恒最终选择了报案。 警方通过网络调查发现,发件人来自广州,通过与广州警方联手调查,5月30日,将在银行取款的司马昱抓获。〔法院审判〕 江岸区法院上周五对司马昱审判,认为司马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邮件发布信息对他人进行威胁,强行索取公民财物30万,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虽然由于犯罪嫌疑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其既定的犯罪目的未能得逞,但其已着手实施犯罪,并已敲诈他人3000元。因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司马昱有期徒刑4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