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的小窦横穿一铁道线时,被途经此处的火车撞倒身亡。事发后,小窦父母将北京铁路局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近26万元。日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虽然北京铁路局在事故中并不承担责任,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北京铁路局应承担全部损失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间的赔偿责任。
最终,铁路运输法院判决北京铁路局赔偿窦氏夫妇二人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L 据北京晨报
(原标题:男子横穿铁路被撞身亡铁路局无责仍被判赔16万)
聚焦
clo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