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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托人打玻尿酸 一针没打完却失明

花季少女托人打玻尿酸 一针没打完却失明
2019年05月14日 17:07 北青网

  原标题:花季少女托人打玻尿酸 一针没打完失明了

  今年23岁的宋婧,因为爱美,于是到非正规机构注射自行购买玻尿酸填充额头,结果出现左眼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症状,最终导致左眼失明。

  5月14日北青报记者获悉,北京昌平法院已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一针玻尿酸没打完 开始头疼、眼花、呕吐

  2017年11月12日,宋婧在朋友肖雪的陪伴下来到了北京市昌平某小区找赵琪注射玻尿酸。

  “那里既不是美容院也不是医疗机构,应该是住处,但屋里有一张美容床。”肖雪回忆,当时宋婧带着不知道哪里买来的玻尿酸,说来找赵琪填充额头。

  在敷过麻药后赵琪就开始打针,“一针还没打完,宋婧就喊左边头疼,左眼也看不清楚,全是白的。”肖雪说看到宋婧吐了两次之后,马上将其送往医院就诊,并通知了她的父母。

  肖雪称,到了医院后,医生初步诊断宋婧可能是因为进行额头玻尿酸针管注射,堵塞血管导致的。晚上赵琪来医院给宋婧送了一次溶解酶,后来再也没见过。

  当天宋婧做了一个全脑动脉造影+眼动脉溶栓手术、颈动脉造影手术和大动脉造影手术。经过医院诊断,她是因注射玻尿酸导致其出现左眼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症状,现遗有左眼视力损害已达盲目。随后宋婧的父亲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举报赵琪非法行医。

  经警方调查,发现宋婧所注射的“伊婉”玻尿酸属于委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并非包装上载明的公司所生产。

  店主推荐购买途径 提醒被害人:记得给我留点儿

  宋婧告诉民警,是赵琪介绍的一位老师,告诉她哪里有卖玻尿酸的,随后宋婧通过这个老师添加了卖玻尿酸的人微信。“赵琪还让我多买点,剩下的留给她,她再给别人打。”所以宋婧一下子就买了6只。

  “打了一半我就不舒服,眼睛模糊,但她说没事,就给我滴了两滴眼药。”宋婧说之后赵琪还给她的老师打了电话,说这属于正常现象。

  同年11月13日,赵琪被传唤到案。据其供述,她并不知道宋婧手中的玻尿酸是哪里来的,她自己是在租住的小区内经营皮肤管理的,店铺并未在工商进行注册备案,也没有卫生许可,每次做皮肤管理收费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是她主动给自己发微信,并带来一包玻尿酸让我帮忙填充额头的,因为都是朋友,所以也没收钱。”

  赵琪说自己曾在2015年到丰台一家美容培训机构学过2个月,并不会辨别药物真假,也没有医师从业资格证,只知道是往皮下组织注射,如果打错会出现血栓、恶心头晕。“我曾经给朋友打过几次,但没出现过这种情况,当时不知道怎么办了。”赵琪称当时店里还有人预定了要做护理,就没跟着去医院,此后也没怎么和宋婧联系。

  据检方指控,2017年11月12日17时许,赵琪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住房内对2宋婧进行额头玻尿酸针管注射,导致其出现左眼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症状,后遗左眼盲目。经司法鉴定,宋婧左眼盲目损害后果构成八级伤残。

  2018年10月11日,赵琪自行到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投案。公诉机关认为,赵琪的行为非法行医,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审理中,赵琪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没有异议,但辩称其注射玻尿酸的行为,并不是导致宋婧左眼视力损害的主要原因。

  店主:是对方求我帮忙打针 她也要担责

  赵琪辩护人表示,鉴定意见书中,认定的“注射玻尿酸对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力大小为主要作用”,该表述明显依据不足,赵琪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均是对方自行携带过去,赵琪并没有提及收取任何费用问题,是出于朋友帮忙的动机,也属于初犯。其自愿就自身行为给宋婧造成的合理损失予以积极赔偿,以最大程度上弥补因此造成的伤害。且赵琪得知他人报案后在现场等待,主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且如实供述,属于自首情节。且宋婧在事发过程中亦存在一定的过错,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综上,建议从轻处罚,可以考虑适用缓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1月12日17时许,赵琪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住房内从事医疗美容活动,为宋婧进行额头玻尿酸针管注射,导致其出现左眼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症状,现遗有左眼视力损害已达盲目。经鉴定,宋婧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左眼功能障碍构成八级伤残。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赵琪向法院预交纳赔偿款8万元。

  法院认为,赵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惩处。

  经查证,赵琪仅是主观猜测公安机关可能到案发地点调查,并没有实质上的主动投案行为,亦并不明确知道公安机关将于2017年11月13日前去案发地点抓获其归案,故不宜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赵琪在注射玻尿酸过程中存在过错,对宋婧的损害结果负主要责任,宋婧虽然主动要求赵琪为其注射玻尿酸,但此行为并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过错,且是否营利不为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

  鉴于赵琪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已向法院预交纳赔偿款8万元,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2019年3月13日,赵琪因犯非法行医罪,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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