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捉奸分手后男子翻窗入情人家找物品留念,啥都没拿获刑半年
“被分手“后,男子对已有丈夫的情人仍留有念想,便翻窗进入情人家中,想找到情人的照片或饰品留作纪念。一无所获后,又自行翻窗离开。
11月2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经该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该男子陆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普陀区检察院介绍,2020年7月23日下午,被害人高先生报警称其家中有被人翻动的痕迹,民警通过监控发现,7月22日22时许,一男子通过阳台的窗户进入高先生家中。而当民警询问是否认识这名男子时,高先生的反应有点出乎意料,他神情愤怒并且清清楚楚的报出了对方的名字。
原来,这位陆某某是高先生妻子李某某的情人,新仇加旧恨,令高先生怒不可遏。
李某某是一名网络主播,她与陆某某在直播间相识,因对方刷了几次大额礼物,并一直对她表达好感,两人便逐渐发展为情人关系。
因平时高先生工作较忙,不常回家,李某某便毫不避讳,约会地点常常选在自己家中。随着约会越来越频繁,由于害怕被旁人看到,加之李某某家在一楼,所以被告人陆某某来赴约时从来不走正门,都是直接翻窗进入。
2020年7月12日下午,二人在家中偷情被高先生发现。当晚,还想挽回自己婚姻的李某某便打电话给陆某某,表示要和他分手,而丈夫会将自己送回老家。
陆某某并不甘心,他想要去情人家中看看她是否真的离开。于是,在7月22日晚,他来到了李某某家附近徘徊踱步,看到迟迟没有开灯,便猜想家中无人,于是他再一次熟练地翻窗而入,发现确实没有任何人。
陆某某到案后供述,被分手的他对情人一直心存念想,失望的同时,便想着从家中翻找一些对方的私人照片或饰品留作纪念。于是他将情人家中的橱柜、茶几、抽屉翻了个遍,由于翻找许久也没见到情人的物品,不敢停留多时,他又慌张地从窗户翻出去了。
陆某某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却不曾想,这一切都被高先生家中的监控录像记录下来了。7月23日下午,被害人高先生回家后发现自己家中有被翻动的痕迹,报警遂案发。
到案后,被告人陆某某如实供述。当检察官问及,是否意识到随便进入别人家中的后果时,被告人陆某某说:“知道是违法行为,但没有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陆某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经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
近年来,采用过激手段处理感情纠纷的犯罪案件逐渐增多。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任何人都不得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切勿因为一时的感情冲动而触犯法律,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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