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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堵法院执行局大门,“豪横”被执行人领10万元罚单

车堵法院执行局大门,“豪横”被执行人领10万元罚单
2020年07月02日 20:12 北京日报客户端

  认为生效判决“不顺意”,就开车堵住执行局大门,阻碍车辆正常进出。这是被执行人张某用来向法院发泄情绪的方式。然而,法律不会容忍她的“豪横”。记者7月2日获悉,海淀法院对张某开出10万元罚单。

法院开出罚单

  这是一起股权纠纷案件,根据生效判决确认的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张某需支付申请人股权转让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99万余元。该案由海淀法院执行局周丽军法官团队承办,而张某在支付30万元后,拒绝再履行剩余案款。法院依法从张某银行账户扣划5万余元。

  在剩余案款的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向张某释法明理,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但张某一直强调,她与该案申请人还有其他纠纷,希望法院能减免部分案款。法官征询申请人意见后,申请人表示拒绝和解。法官将法律关系对张某进行了详细阐释,但她仍然拒绝履行,甚至产生了对抗心态。

  疫情期间,法院严格遵守防疫工作各项要求,同时积极推进执行工作。然而,在此期间,张某多次前来海淀法院执行局,试图不经安检、测温进入办公区,且拒绝与法官正常沟通。法官在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在大门处与她进行接待谈话,但她仍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认的义务。

  近日,张某再一次来到海淀法院执行局,这次她采取了更偏激的方式——开车堵在执行局门前,阻碍法院车辆正常出入,并与安保人员形成僵持局面。为防止张某作出进一步的极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法院对张某进行了安检、测温等防控措施后,将其带入谈话室。但张某仍在强调自己单方面减免案款等无理要求。

车堵执行局门口

  由于张某多次不配合执行、态度蛮横,加之这次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为维护法律权威,惩戒张某的不当行为,法院决定依法对其罚款十万元。

  经过法官讲解法理、批评教育,张某承认错误、深刻检讨,并迅速将所欠剩余执行款63万余元汇入法院账户,并缴纳10万元罚款。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法院工作人员交涉

  法官指出,案件的执行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尤其民事案件中诸多权利变更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法院无权干涉。但被执行人不可因此迁怒法官、恣意妄为,最终只会为“任性”买单。真正的解决方法,还是恪守法律底线,遵守法律规定,讲求公平诚信,以此谋取双方共赢。

新冠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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