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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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17:52 交通部网站 |
从5月中旬起,交通部等七部委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声势浩大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争通过一年的集中治理和三年的综合治理,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大吨小标”现象得到纠正,车辆超限超载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治理。近日,笔者就广大读者关心的问题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 “治超”设定两个阶段性目标 问: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现已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展开,请问这一行动的背景是什么? 答: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社会危害极大!它诱发安全事故,损害公路、桥梁,扰乱市场秩序,污染生态环境,不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危害,而且影响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突出问题。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各个部门联合行动,实施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已成为当务之急。 问:此次“治超”工作要达到什么目标? 答:此次“治超”工作,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要实现“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的总体目标。 阶段性目标是:一是用1年时间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二是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综合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规范,运价合理,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 “治超”重点:车辆“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行为 问:据了解,此次“治超”工作,主要包括全面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采取经济手段调节车辆超限超载的利益关系以及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等四方面的内容,能否分别介绍一下? 答:全面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从2004年5月中旬起,在全国集中开展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工作,并力争在年内完成。在《道路车辆外廊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正式实施以前,在用“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暂按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一是由发展改革委商交通部、公安部研究提出“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的要求、具体车型和相关技术参数,并由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发出公告。二是由“大吨小标”车辆的车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恢复标准吨位。三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和相关的技术参数,更正车辆的核定载质量,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如机动车档案中收存合格证的,还应当对合格证进行更正。四是对“大吨小标”恢复标准吨位的车辆,各级交通部门对其以前应缴纳养路费等规费的吨位差额部分不再予以追缴。五是在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对在公路上行驶的未恢复的“大吨小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要责令其限期恢复;在年检时发现未恢复的,强制更正核载质量。 第二,由质检总局牵头,对2004年4月1日发布的《道路车辆外廊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进行宣传。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各汽车生产厂家要严格按照上述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车辆的生产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车辆“大吨小标”现象。 第三,从2004年5月中旬起,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顿,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地区要采取联合行动进行集中整治。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要按照无证经营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擅自改装的车主依法予以处罚。 车辆超限超载如何认定 问: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是此次“治超”工作的重头戏,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答:从2004年6月20日起,利用一年时间,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将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有关部门依法设置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并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1至5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6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6.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