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严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五类侵犯人权犯罪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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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1:50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从5月中旬开始的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行动,两个多月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已立案查办侵权犯罪案件9件10人,其他侵犯人权犯罪27件29人。目前已列出33件挂牌督办案件。 这次为期一年的全国检察专项行动把查办重点对准五类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
贵州省纳雍县法院治昆法庭审判员李锐、书记员饶敏在执行公务中多次非法拘禁他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法院分别判处李、饶二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毕节市杨家湾镇副镇长钟以福、聂开政,镇乡企站站长路绍宇在管理煤矿生产中玩忽职守,对该镇华祥煤厂发生瓦斯爆炸,死亡14人的特大安全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毕节市检察院立案查办。 7月26日,各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和渎职侵权检察部门负责人汇聚贵阳,研究推动查办侵犯人权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发展措施。贵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伟透露,省、地两级检察院目前已从全省清理排查出的侵权案件线索中,重点列出33件挂牌督办。 作者:周以明 相关专题: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