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法院要严格遵循公开审判与独立审判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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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17:3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 (记者 田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8日表示,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宪法确立的“公开审判”和“独立审判”原则开展审判活动。他表示,这两大司法原则是实现司法公正、高效和廉洁的根本制度保障。 肖扬是在最高法院组织的学习宪法专题讲座上说这番话的。他指出,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
肖扬表示,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人民法院而言,必须严格按照宪法确立的“公开审判”和“独立审判”原则开展审判活动。公开审判,就是把审判活动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只有公开审判,才能真正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证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人民法院独立审判,是在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下进行的,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肖扬说,保证宪法确立的“公开审判”和“独立审判”两大司法原则的贯彻实施,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在贯彻两大原则的过程中,必须做到独立审判与公开审判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 “只有独立,才能不受各种干扰;只有公开,才能接受群众监督,法官的独立才不至于变为独断专行。”肖扬表示:“两个原则缺一不可,必须有机结合,才能相得益彰,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目标。”(完) 相关专题: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