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道里区检察机关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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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10:36 哈尔滨日报 |
东北网哈尔滨10月27日电 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从企业、商业、金融等行业聘请的5名人民监督员近日正式上岗。今后,检察机关拟撤销、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等“三类案件”由人民监督员监督。 据介绍,作为全市检察系统的试点单位,道里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从5000多个驻区单位中聘请了5名责任心强、文化素质高、能代表群众履行监督职责的同志担任监督员。区检察院授权,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等案件进行重点监督,同时对检察院立案、不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冻结、刑事赔偿案件及检察院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作者:王世义 相关专题:振兴中的黑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