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孙恒
如果多了个小弟弟或小妹妹,大娃的心情会怎样?虽然父母口中那个小弟弟或小妹妹目前连影子都没有,但9岁女孩小 雪(化名)却早早做起了打算———起草了《二胎合同》,规定了甲乙丙丁(父、母、自己、未来的小弟弟或小妹妹)四方的权利与责任,确保自己今后权益不会受 损。近日,当看到宝贝女儿正儿八经地拿出合同让他们签字时,王女士和丈夫惊讶之余,不禁莞尔。(5月10日《重庆商报》)
一个9岁 的孩子,面对父母要生二胎的问题,不像大多数孩子那样,或是无所谓的态度,或是欣然接受,或是哭闹着消极抵抗,而是起草《二胎合同》,规定甲乙丙丁(父、 母、自己、未来的小弟弟或小妹妹)四方的权利与责任,确保自己今后权益不会受损,这样的权利意识,这样的规则意识,无疑极为可贵。
我国是一个十分重视伦理道德的国家,“仁、义、礼、智、信”等道德准则深深地镶嵌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孔融让梨”的故事就是其中代表,在现实生活中父母一般也就是这样教育孩子:凡事应该懂得谦让,要尊老爱幼。
“孔 融让梨”的谦让精神的确值得赞赏,但如果“不让梨”,谁敢说这种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举动就是错呢?进而言之,正视人的天性和权利,通过制定和执行规则,让 每个人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相应的大梨或小梨,以此来实现人的权利和义务之间、个人利益诉求和社会道德要求之间的统一,这样的教育岂不 更好?
因此,《二胎合同》中的规则意识值得每一个人善待。小孩的父母不能视之为玩笑,应谨慎呵护。 □刘孙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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