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 22日下午记者获悉,全国律师协会将给日本内阁总理大臣小泉纯一郎发出一份信函,劝告日本政府不要就“刘连仁案”进行上诉。信函中这样写道:2001年7月12日,东京地方法院民事第14部,就中国被抓劳工损害赔偿案之一的刘连仁案件作出了全额支付2000万日元赔偿诉讼请求的划时代的判决。我们强烈要求日本政府放弃对此判决的上诉,同时以此判决为契机全面解决战后搁置了56年之久仍未解决的中国人被抓强迫劳动问题。
曾经到日听取“刘连仁案”一审判决的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由于日本采取的是三审终审制,所以当被告方对一审判决结果有异议时上诉的可能性很大。“根据日本法律,被告方必须于一审判决生效两周内上诉。所以按照时间推算,在本月26日前如果日本政府上诉,将被放到东京高等法院判决。而东京高等法院将如何判决,目前无法预料”。
22日傍晚,记者拨通了刘连仁之子刘焕新在东京住处的电话,向他询问为什么没有按照预定时间(18日)返回国内。他告诉记者,因为日本政府上诉的可能性极大,律师团经过仔细考虑,还是决定让他留在日本,并且将他的回程机票订在了30日以后。“上周五,我们到法务省去了,也是想劝日本政府不要上诉,他们答应到时会给个答复。说实话,我本人对这件事没有把握,已经做好了日本政府要上诉的心理准备。”
刘焕新告诉记者,根据律师协力团的分析,如果日本政府上诉,最有可能的理由是针对诉讼时效。“因为在日本的法律中,凡案件发生时间与起诉时间相隔超过20年的,都属自动放弃。而从1958年我父亲回国到1996年的起诉日本政府,其间相隔了38年。”
据悉,刘焕新将和其他在日本打官司的劳工以及支持者一起上首相官邸要求面见小泉首相。《江南时报》(2001年07月24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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