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日本政府正式向东京高等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表示对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有异议。这是记者从刘连仁案件日本律师团获悉的。据了解,日本政府上诉的理由是“日本国没有保护刘连仁的义务,不能预见到他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本月12日,中国劳工案件中最著名的刘连仁案在经过五年的调查审理之后,东京地方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以“日本政府没有对刘连仁实施及时救护”为由,判处日本政府 赔偿刘连仁2000万日元。这个判决被认为对日本法院正在审理的中国战争受害者索赔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国律师协会在此判决生效之后,即时发表特别声明,以援助远在日本等待事态进展的刘焕新以及给予刘连仁案帮助的日本友人。声明在肯定了东京地方法院将“强掠劳工的受害事实与战后法律救济联系起来,驳回了日本政府以诉讼时效为由限制刘连仁索赔权利的抗辩”之外,同时指出:“我们诚恳地要求日本政府接受这一判决,并以此为契机,认真对待在当年侵华战争中受害的中国公民提出的索赔合理要求,以尽快全面解决这些战争遗留问题。”日本律师团的友人也非常积极地劝告日本政府不要继续上诉。在7月14日,日本律师团就向小泉首相发出过信函,强烈要求日本政府放弃上诉。
事后,刘连仁的儿子刘焕新当即表示对日本政府的行为感到无比愤慨,而且“不能容忍”。刘焕新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一定要将官司打下去,要为所有因日本侵华战争受害的中国劳工讨个公道。”(张桂涵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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