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音
珠江三角洲河道交错、密如蛛网,造成交通不便,是人所共知的。若由政府独力出资建桥,实属有心无力,无异空谈。改革开放以来,由银行贷款,过桥收费,以逐步还本付息,这种集资建桥的新形式,就把一个极其棘手的问题,顺利地解决了。
然而,顺利中也有不顺利。不顺利之处在哪里呢?
过桥收费,是为了建桥还本付息,可是,有的大桥收费已长达十年,仍然收不抵支。试以紫坭大桥收费站为例。该站包括紫坭、三善大桥及其扩建工程,经核准工程决算额为8820万元。自1988年至1999年底共收费1.38亿元,总支出1.56亿元,其中利息占82.1%,各项开支占17.9%。由于不断增加投资扩建、增建工程,加重了利息负担,以致收不抵支,未还贷本息为1.07亿元,比当初工程决算额还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梁念慈为此在日前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上指出:今后还本付息岂非越还越多?原财政厅厅长、现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曾炳生一针见血指出,路桥成了“摇钱树”。路桥建好后,很多附加配套“捆绑”工程也出现了,这样,收费就永远收不完。
对于大桥收费问题,群众疑团不少、腹议颇多。比如高利息与管理费过高等问题,也令人百思莫解。其中,既有不甚合理之处,亦有缺乏透明度所引起的,所以才使群众有云遮雾障之感。人大负有监督政府之责,市人大、省人大代表曾先后对此提出了质疑,为群众说了话,看来是完全必要的。修筑大桥,既活跃了经济,也方便了群众,对来往车辆征收费用,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其合理性是不容怀疑的。而对费用的收支,却应实事求是,而切不可颠倒为“是求事实”,不知所云。管子曰:“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节制),国虽小必定(安宁);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由此推论,大至一个国家,小至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县、一个站,其理一也。是以全面统一清理路桥收费问题,以杜绝不合理、浪费或腐败现象,是完全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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