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新闻网特约撰稿人:朽木)
又一起女工受辱事件!又有56名女工被野蛮搜身!又是外商干的!真是让人发指,实在让人深思。
事出深圳。深圳已在行动,律师已在行动,深圳政府已在行动,一齐声讨这种严重侵 犯公民权的野蛮行为。岂止深圳,全国各地,舆论声援、为受辱女工鸣冤叫屈。
光靠鸣冤叫屈这类“情感层次”乃至“道德层次”的声援,我看是大大不够了,“上演得也太多了。就在这几年,这些年,我们听过多少起这样的“事故”了,我们有多少次这样的声援了?但依然“故我”,“事故”不断。因此,我们说,固然需要舆论支持,道义声援,更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
这回56名深圳女工拿起了法律武器,已经找了律师,把有关的韩国人告上了法庭。这是一个大胜利,一个大觉醒。在现代文明社会,一切应依法办事。法理在,天下之至理也。无法无天之世,应当说,一去不复返了。
有些人似乎不懂这个道理。有些“老外”似乎不懂这个道理,有些以“老外”作“后台”的国人似乎不懂这个道理。这几年,出这类事不少便是“老外”办的厂子!值得我们三思。不是口口声声说“老外”是“文明”的么?为什么三番两次将如此这般的“野蛮”“引进”我们的土地?“脱光搜身”,“集体搜身”,“逼人下跪”,种种恶行、暴行,有一些文明可言吗?
“不了解中国法律”?十足的托词。当今之世,谁是蛮荒之地之人?说这话,不客气地说,也是欺人太甚!中国法律能允许非法搜身么?逼人下跪么?私设公堂么?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决不允许任何人来此撒野。
改革,好;开放,好。但打开国门,迎接的是文明,而决非苍蝇坟子臭虫之属,决非野蛮凶残之类。这一点,应理直气壮地多讲;触犯了的,对不起,请按中国法律处事,该判罪的判刑罪,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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