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洋产业制品厂56名遭搜身的女工彻夜未眠,终于盼到昨日正式开庭。而昨日庭审第一天也因原被告出动共21人轮流出庭作证,从而演化成为双方相互质证的“车轮大战”。继昨天法庭调查结束后,非法搜身案将于今日进入更为精彩的法庭辩论阶段。
昨天清晨5时30分,深圳宝洋产业制品厂56名遭搜身的女工在工厂门口准时搭乘大巴从坑梓赶赴龙岗区人民法院。7时30分,在法院门口列队集合,等候开庭。同时,来自北京、 上海、广州、武汉、成都、重庆、郑州、石家庄等省内外20余家新闻媒体、清华大学等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深圳市、区、镇三级工会、妇联、团委等各路人马也齐聚法院。8时25分,女工成三路纵队进入审判庭。据女工们反映,她们中有八成患有不同程度的感冒;四川籍女工陈前荣刚刚病愈出院。女工代表吴雪说:“相信法律会还我们一个公道。”8时30分,庭审准时开始。
女工当庭情绪失控
由于此案中除了当事人,再无其他目击证人,56名女工代理律师向法庭申请4名非工厂员工出庭作证。这4名证人包括坑梓镇摩托搭客仔曹昌华(音)、川籍建筑工人林后国(音)、陈国璋(音)以及江西籍外来工吴峥嵘(音),他们分别在7月31日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看见56名女工走出工厂,从坑梓步行到龙岗上访,其中林后国的妻子也在宝洋厂打工,而曹昌华曾经为步行上访的女工带过路。
证人陈国璋说:“7月31日中午12点,我骑单车路过宝洋厂,看见厂门口有很多人就下车看热闹。原来是厂里面的管理员拦住女工,不准他们坐855路车到坑梓司法所,还叫司机不要开车。女工就下车往龙岗走,走到坪山的时候,被坑梓司法所、坑梓镇政府、110警察等拦回来。”“周围的人都说这些女工被工厂搜了身,她们要上访。”证人林后国说。当法庭向原告方最后一名证人吴峥嵘询问与原告的关系时,他激动地说:“就是因为同是中国人。”此话一出引来庭内一阵骚动。他说:“7月31日晚上,我跑到坑梓镇法庭看见很多女工坐在地上,她们说法院是最安全的地方,要在这里过夜。第二天,我去看她们还睡在那里,东倒西歪,诚惶诚恐,说要等律师来替她们讨回公道。”说到这里,吴峥嵘突然情绪失控,在证人席上哽咽起来:“我们同是打工的,为什么要受这样的欺辱?”坐在台下的56名女工闻言纷纷抽泣不已,唏嘘一片。
控辩双方多有分歧
据知情者说,被告方代理律师曾在庭前交换证据时申请19名证人出庭作证,而昨日开庭时实际到庭作证者只有17人,其中包括3名韩国籍管理人员,有专门的翻译为他们提供翻译服务。“宝洋”技术人员韩国人金光珠(音)、该厂生产处部长李海花(音),以及事件中的主角之一“宝洋”处长金永纯(音)等多人在作证的同时向56名女工当众致歉。李海花说:“我在此代表社长、专务,对因为我们管理上的疏忽,向56名原告道歉,同时表示深切的愧疚。”女工们对此反应冷淡。
厂方证人的证言和女工们的说法出现多处分歧。课长李洪光(音)等表示,事发当天,工厂收到一封中文写的匿名信,反映原毛部有人偷原料。工厂就在7月31日5点50分,派出4女3男进入车间进行检查。其中4名女管理人员隔着衣服“摸了摸”女工的腰部、裤兜,整个过程约10~15分钟;随后将女工手中的原料过磅检查重量,7时左右检查结束。结果没有发现有人偷盗毛发,但是发现了可以切割原材料的刀片。他说,这是厂规明令禁止带进车间的。
本案焦点人物是“宝洋”的处长金永纯,当她下午出现在法庭上并陈述有关证言时,坐在台下的56名女工愤怒地大声喊道:“她撒谎!她说的都是假的。”一时间,法庭内群情激愤。
“搜身案”三大焦点
焦点1:到底是否发生搜身,有多少人被搜身?
原告:56名女工在事发之后向外界表明,每个人均遭搜身。其代理律师表示,事发后,“宝洋”有关负责人曾经多次承认发生“7·31搜查事件”并向女工们致歉。“这足以证明宝洋厂确实对原毛车间56名女工进行了搜身。”
焦点2:搜查是如何进行的?
原告:56名女工说“他们一进去就说‘所有人不准动,把手举起来’。所有的门窗被封闭,我们按照要求把手架在脑后,一动不动,被搜身搜了整整70分钟。还像狗一样趴在地上,内衣内裤都要拉出来搜。”
证据:女工李合秀被撕破的裤子一条。
焦点3:女工李合秀是否被强行拉下裤子检查?
原告:李合秀曾在事发后说“搜身的时候,金处长用力拉下我的裤子,把手伸进我的内裤里,看里面有没有藏头发,我的裤子纽扣当场就崩了。还用手拉扯我的胸罩,并用手指着我的头说‘你没有病,你是装病。你是不是想死呀?’”
证据:女工李合秀被撕破的裤子一条。
专家解析搜身现象
搜身现象为何屡禁不止?56名女工遭非法搜身案为何得以通过司法途径浮出海面?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谭深在昨日的庭审间隙,就此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谭深说,56名女工状告工厂人身侵权赔偿纠纷案的出现纯属偶然,但是偶然的背后有很多必然的因素。谭深说,由于流动人口的出现,中国社会传统的单位制属地管理正在走向解体。外来劳务工在新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中处于弱势地位,与用工企业和当地政府处于不平衡的地位,他们的权益往往被不自觉地忽视。而56名女工从遭遇非法搜身到寻求司法救济,表明这个新的体制为外来工维权意识的成长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和潜力,促使她们自觉地“喊出了属于自己的声音”。原告代理律师则认为,56名女工诉外资企业人身侵权,其意义已经远远超出诉讼本身,是中国公民法制意识和国家法制逐步走向浓厚和健全的表现。特约记者陈阳孙 刘坚 本报广州8月24日电
《江南时报》(2001年08月25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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