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56名女工排队逐个在有 “同意和解”字样的庭审笔录上签字
本报深圳专讯 昨天上午11时30分,56名女工诉宝洋产业制品厂和宝洋产业(香港)有限公司人身侵权赔偿纠纷案以双方表示同意接受法庭调解的意外结局收场。双方代理律师表示将尽快拿出具体的调解方案。
吴雪等4名女工代表声泪俱下的当事人陈述是昨日庭审的最大亮点。倔强的吴雪一一列举了工厂非法搜身的情节,湖南籍女工唐春英当庭陈述了她如何在70分钟内连遭4次搜身。 唐春英说,金处长不但拉下她的裤子,还把手伸进了她的内衣内裤,她的裤子几次差点滑落在地。被告代理律师随即反驳吴雪等4人。他说,吴雪身为原告充当证人,违反了法律程序,她的话没有证据效力,合议庭不能采信。听到这话,情绪有些激动的吴雪从座位上站起来大声说:“你根本没在现场,当然不知道我们所受的侮辱!”庭审现场一度出现混乱局面。
原告代理律师说,宝洋厂的管理人员对56名女工非法搜身,当时有男性管理员在场,有保安把守大门,人数众多,危害程度可想而知;而被告代理人认为搜身事件事出有因,部分女工违反厂纪厂规,私自带刀具入厂、原材料过磅时重量不符,足以证明女工中有偷盗行为。经过近3小时紧张激烈的辩论,双方出人意料地一致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上午11时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
庭审结束后,女工代表吴雪对自己的代理律师向法庭提出同意接受调解表示十分吃惊,她说:“律师从来没有跟我们商量过接受法庭调解的事情。”在“7·31”搜身事件发生之后,以吴雪为代表的56名女工一直拒绝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与工厂“私了”。甚至在8月22日凌晨3时,“宝洋”生产处部长李海花突然要求会见56名女工的代理律师,表示“宝洋”可以为每一名女工提供4000元的适当补偿并继续留用,想以此抓住最后一丝和解的机会,但终遭女工拒绝。
走出法庭的原告代理律师周立太对不太明白庭审结果的女工们说:“大家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你们走上法庭的这个行为其实已经超越了诉讼本身。”周立太说,他是本着化解矛盾、解决冲突的初衷,提出接受法庭调解的。
被告代理律师说,本宗搜身案件,举证就已经很复杂,双方在庭审前之所以未能达成庭外和解,是因为赔偿的标准太悬殊。现在庭审中已明确搜身的事实,在法院的组织下进行调解,可以节省时间,比较公正。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再行判决。(陈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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