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20日消息:陕西渭南市检察院昨天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对被称为“三秦打黑第一案”的富平县董天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2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据起诉书指控,董天运、顾建军等11名被告人,从1995年开始以其靠近208国道边开办的“铁佛停车场”为据点,暴力垄断土制炼油户的原油运销,强行收取“中介费”,并发展
检察日报报道说,自1994年以来,被告人董天运等人在当地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妨害公务5起,寻衅滋事19起,通过暴力等手段敛财400余万元。
另据起诉书指控,富平县公安局原局长丁叔亮,原副局长陈文忠、惠夏志、杨耀,三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崔保平,富平县淡村派出所原所长翟世福等10名被告人,积极包庇、纵容董天运、顾建军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刘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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