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孙承斌) 我国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昨天推出6项重大改革措施。未来几年,出入境管理工作将发生哪些主要变化?记者今天采访了公安部有关负责人。
变化一:赴港澳商务、旅游更方便
据介绍,目前内地居民赴港澳商务签注有效期限最长仅6个月。签注到期就必须回到内 地重新申请办理,给广大商务人员带来极大不便。新措施规定,自今年12月1日起,内地居民赴港澳商务签注有效期限最长可至3年,将给内地和港澳地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带来更大便利。
按照现行做法,内地商务人员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存在一定的不平等现象,创汇额、纳税额较高的企业在申请签注时拥有优先权。新措施规定,自今年12月1日起,有效期3个月以下的赴港澳商务签注申请取消纳税、创汇数额限制,实行按需申领签注。一些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将因此获益。
此外,新措施还取消了赴港澳旅游的名额限制。内地居民随旅行团赴港澳旅游将更为方便。
变化二:外国人来华团体旅游到口岸办签证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21个口岸为外国人来华团体旅游办理签证。我国还在珠江三角洲和海南实行外国人团体旅游免签,在上海实行过境免签等措施。但绝大多数口岸签证机关尚不能为外国人团体旅游办理签证。
新措施扩大了我国口岸签证的办理对象,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赋予各口岸签证机关办理外国人团体旅游签证职能。届时,外国人旅游团队来华,不再需要像过去那样到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而可以直接到我国各口岸签证机关办理签证。
变化三:公民出国境告别邀请函
过去很长一个时期,我们对公民出境入境的管理限制很严。1986年2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大大放宽了公民因私出国境的限制。但正在劳教、服刑等五种人申请出国境不能批准。由于当时技术能力不够,判别申请人是否属于“五种人”只能依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意见证明;由于当时经济水平不高,为保证公民出国境后的正常生活,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交境外邀请函、财政担保等相应材料。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广泛运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近年来不断改革,逐步减化公民出国境申请手续。新措施规定,在2002年内取消公民出国境申请需提交境外邀请函的规定,以进一步方便群众申领出国境证照。
变化四:中国公民入境将有专用通道
本国公民在入境时享有优于其他国家公民的待遇,这是国际通行惯例。但长期以来,我国公民入境时没有专用通道,只能和外籍人士一同排队,等候入境。
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和公民出入境人数的急剧上升,开辟中国公民入境专用通道已成为共识。今年8月,上海浦东机场口岸设立中国公民入境专用通道;10月1日,首都机场口岸也正式设立这一通道。新措施规定,明年内,将把这一做法推广至上海虹桥机场、广州白云机场、汕头外砂机场、厦门高崎机场、沈阳机场、大连周水子机场、南京机场、福州机场、桂林机场、昆明机场10个空港口岸。
变化五:中国也将建立“绿卡”制度
以前我国对外国人来华长期居留实行严格限制,1986年2月起实施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给在中国投资、与中国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的外国人以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资格。近12年来,我国共授予67名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资格。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吸引更多的外籍人士来华投资、经商、旅游,我国将在2003年前,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建立自己的“绿卡”制度,对外籍高级管理和科技人才、投资数额较大的外籍投资者授予在华永久居留资格。
据介绍,获得中国“绿卡”的外籍人士除可在华永久居留,还可持永久居留证件获得免签证入境待遇。
变化六:变审批护照为按需要申领
今年4月,广东省中山市率先进行试点,取消申领护照需要出具出国境旅行证明、所在单位意见的规定。公民只需出具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申领护照。此后,这一做法又在其他城市进行了试点。
新措施规定,明年起,将在上海、珠海、顺德等城市普遍试行这一做法。其他有条件的省、市、区也可选择一至两个大中城市报经公安部批准后进行试点。2005年前,在全国大中城市实现这一做法。届时,任何中国公民,只要需要,都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申领护照,彻底告别审批护照的时代。
据了解,公安机关还将推行在公民提出申请15个工作日内批准颁发护照的做法。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护照办理台将统一高度0.75米,取消隔离玻璃,让工作人员与老百姓面对面交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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