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2月24日电 (记者毛海峰 李梁)全国首例性骚扰案的审判结果22日公布后,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西安老百姓通过当地媒体转载的新华社消息,了解了案子的进展情况。一时,性骚扰案成了街头巷尾议论的焦点。许多青年人为了解案子发生的前因后果,还特地上网察看。有的还在网上写了自己的感想,与网友交换对此事件看法。西安各高校学生对此也进行了激烈 的讨论,西安京华学院学法律的同学还专门开了研讨会,对案件进行辩论。
据了解,对于此案原告童女士指控上司对其性骚扰的起诉,被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的审判结果,很多人表示不解。在陕西省妇女研究会工作的郝小姐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没有道理的。童女士在受到身心巨大创伤后,鼓足勇气向法院提出指控,提出了一系列有力证据,法院却以证据不足轻描淡写地搪塞过去了。这种做法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对今后妇女们维护自身权益开了一个极坏的先例。
一位在陕西省政府工作的陈先生认为,目前性骚扰在社会上愈演愈烈,在办公室里,在公共汽车上,已屡见不鲜。作为全国首例性骚扰案,其审判结果早超过了案子本身对原被告的影响。很多曾经或者正在遭受性骚扰的人们都在关注着此案的审判。现在这样的结果,对于深受性骚扰之害的人们将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有此案例在前,性骚扰的受害者谁再敢向法律要公道?
但也有一些人对法院的审判表示理解。一位在西安某新闻单位工作的储先生说,法院的审判最终还是得看证据,不能由于此案的特殊性或受媒体的压力做出不合法的审判。在没有确切证据之前,不能由于媒体的介入,先入为主地把被告当作罪犯。如果法律真是受外来压力做出不严谨的审判,才是法律的灾难。要是女性只要在没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指控男人性骚扰就能成立的话,那么今后哪一个男人愿意单独跟一个女人同处一地?这种情况带来法律上的危险太大,整个社会秩序都要被搞乱了。
西安京华学院的同学经过辩论后,也认为性骚扰由于发生地点的隐蔽性和时间的不确定性,收集直接有利的证据有很难,而现有的法律对此又没有具体详细的规定,因而建议国家最高司法部门是否能对此案做出应急性的司法解释,以便以后遇到此类的事能有先例可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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