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月12日讯 在今天召开的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方案听证会上,社会中介机构对调价方案发表了意见。以下是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发言:
各位代表,我们受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委托,对铁道部提出的铁路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方案以及所属运输企业有关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了审计,在此我就评审报告中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评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的规定,铁道部报告中有关财务会计数据以及资料,由铁道部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数据发表意见。
二、评审的基本原则:一、真实、独立、客观的原则;二、遵循重要性原则;三、遵循评价与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四、遵循评审范围具体化的原则。
三、评审的依据:我们所遵循的法律法规以及文件主要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三、《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四、其他行业规章及规范。
评审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其他相关的会计制度和法规文件。
行业规章依据:《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铁路运输收入会计规则》;《铁路运输企业成本费用管理核算规程》及《铁路运输企业成本费用管理规则》,铁道部其他具体的财务规定。
四、评审的过程和具体方法
我们的评审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评审方法上我们采取了全面复核和抽样审核相结合的方法,采用了观察、审查等方法,以达到本次评审的目的。
五、关于评审报告的说明
第一类:1998年至2000年度纳入汇总范围单位情况一览表
第二类:铁路运输收支利润表
第三类:2001年春运票价上浮增加收支明细表
第四类:1998年至2000年主要指标汇总分析表
第五类:春运及非春运期间典型车次票价上浮影响
第六类:专业术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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