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身边的事物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从中国邮电的一枝独秀到今天的中国电信南北分拆,我们的消费者正在逐渐享受市场经济给我们带来的实惠,这实际上也是消费者自主权益的一种体现。
而2002年1月12日在北京举行的铁路客运定价历史上的第一次列车票价听证会也是一个全新的尝试,上海地区的听证会将迟一周进行。这是第一次在全国性的价格决策中导入了消 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那么我们的消费者是否了解这历史上的“第一次”呢?他们是如何看待这次的听证会的呢?他们对于听证会的实施效果是怎样评价的呢?
问题来了不能推
今年1月7日至9日,明略市场策划(上海)有限公司通过电话访问了上海和北京市的341名普通市民,针对本次听证会,做了一次民意调查。
调查显示,有38.55%的消费者知道这次即将在北京召开的价格听证会,北京消费者中了解这件事的比例明显高于上海。由于本次价格听证会首先在北京召开,而上海铁路有关价格听证会则将晚一周举行,而且北京地区许多消费者非常关心身边的事情,而且当地的许多媒体和相关部门也对此次听证会给予了高度重视,因此北京当地的消费者相对更了解本次听证会。
在了解本次价格听证会的两地消费者中探询他们对于本次价格听证会的关心程度发现,对本次价格听证会持无所谓态度的消费者居然占了32.67%,而有31.08%的消费者表示比较关心,同时有4.78%的消费者非常关心,两者合计达44.63%。不太关心的占21.67%,另外有9.81%的人完全不关心。作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引入的价格听证会制度,在消费者心目中是否有作用呢?调查数据显示,有57.67%的消费者认为不一定,而有23.72%的认为有作用。交叉分析显示,北京地区的消费者认为有作用的比例略高于上海,而上海人中认为不一定的比例则高出北京11.55%。(记者孟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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