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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家庭不肖子--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堕落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1月22日01:17 时代商报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庭几天来对我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审理。我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非常痛恨,也感到非常痛心,使自己深深感受到过去的所作所为确实对不起国家对我的培养,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也辜负了家庭对我的期望。现在,这种心情难以用语言来表达,我会接受法庭对我的审判,同时愿意归还全部违法违纪所得的钱财,也期望法庭能够给我一个机会重新做人。——摘自周伟的“最后陈述”

  编前语:震惊全国的“慕马大案”现在已是尘埃落定,其中涉案人员腐化的过程却发人深省。因此,当这篇详实记录周伟灵魂堕落的文章昨日送达本报时,我们决定在第一时间把它呈现给读者,因为它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一口警示世人的巨钟。

  2001年8月19日是个星期天,已近正午的阳光将锦州市第一看守所不算宽敞的院落洒满灿烂。在简陋而洁净的提审室里,记者点燃一支香烟,静静地等待着犯罪嫌疑人的到来……

  当披枷戴锁的周伟听说我们是省纪委的工作人员时,他嘴角微微一颤,顿改法庭上那副百般狡辩抵赖的单调且呆板的神情,重重地出了口长气:“在当今的社会,我是最不应该对不起共产党的!”

  也许此言是由衷的,凡由衷之言必能使人心灵震撼。

  他的从前是这样的……

  周伟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他出自一个红色革命家庭,他的父亲周治国对他自小教育就非常严格。

  据周伟的妻子韩英回忆,周老对子女的要求近乎于苛刻。从武汉某部队转业的周伟曾在鞍山市繁荣商场做过一段人事工作,由于表现突出,被组织上吸收为党员,而在入党填表审批之前,周治国把为此兴高采烈的儿子叫过来,板起脸教训道:“你不要把入党当作升官发财的敲门砖,而是要当作生命的新起点。”公道地讲,那时的周伟尚不是一个张狂、耀武扬威之人,工作非常勤奋,一有闲暇便在家里主动做饭,烧得一手好菜,洗菜时稍烂一点的叶子也舍不得扔掉,连用水、用电都很仔细,生活过得俭朴而扎实,只是与好多战友保持着密切的往来。

  神秘的“老贾太太”

  这种平静的日子持续了多年,直到已是鞍山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的周伟在1997年夏天与其战友白虹的一次闲谈。白虹和白梅是从小相依为命的贫苦兄妹,白虹在与周的闲谈中提到白梅与当时的鞍山市女子自强学校政委贾桂英稔熟且关系甚密,周伟那颗原本安分的心开始躁动。贾桂英何许人也?贾桂娥之妹也。贾桂娥何许人也?人称“老贾太太”的她是680万沈阳市民的父母官——市长慕绥新的夫人!心有灵犀的周伟在白虹的只言片语中立马嗅到了机会的味道。

  机会毕竟是机会,“成功”终究要靠自己去创造。周伟开始辗转反侧、长夜难眠,原本颇有心机的他冥思苦想,揣度着如何创造这“成功”,然而想出的办法丝毫也未能免俗——“以钱开道”。他通过白虹让白梅试探贾桂英的口风,令周伟喜忧参半的是,贾桂英不仅满口答应,还开出了价码——20万元人民币!这20万元对周伟说多也不多,说少也不少。如果能如愿以偿,这些钱不但不多,而且显得薄;如果事没办成,这钱可怎么往回要?人家拉下脸来不给怎么办?这20万元到底是多年的积蓄……聪明的周伟于是采用了一个折中之策,先奉上10万元,诡称余下的10万元自己还得想辙去一点点借。这样,一旦事没办成,就当10万元打了水漂,想办事就得有勇气认这半个倒霉;若是贾氏姐妹把事办妥,再将余下的10万元补上也不迟。这时的周伟,已成了个彻头彻尾的官场赌徒。有许多天,周伟在焦急的等待中煎熬,他怕对方嫌“瘦”,怕对方看透自己的小儿科伎俩,当然也怕这10万元巨款从此入了虎口……

  他白占了便宜?

  或许是贾氏姐妹真的没嫌“瘦”,真的没看破周伟肚里的小九九,周伟的愿望居然没有落空!不久,周伟被调入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并任副局长,还从副处级变成了正处级(沈阳是副省级城市)。欣喜若狂中的周伟没有食言,马上把余下的“欠款”送给了贾桂英。为了进一步表示诚挚的谢意,周伟于1998年5月到慕府给贾桂娥送去了价值7200元的花瓶一对,于8月以报销医药费为名送给贾桂娥3000元,又于9月下旬塞给贾桂娥两万元。1999年春节,周伟又登慕府,孝敬“老贾太太”1万元。2000年7月,周伟在河北省驻京办事处直接送给慕绥新美金1万元。后来才得知,老慕最初对夫人所言周伟请托之事并未上心,只是慕绥新那时已有新欢,与平晓芳女士如胶似漆,出于一种难言亦能言的心态,处处迁就贾桂娥,当然就更招架不住夫人的死缠硬泡,周伟说到底是赶上市长婚变的机遇才得以平步青云,由鞍山市的副局长到沈阳市的副局长,又由副转正,仅花20万元就买了个副厅级的“乌纱”,位列实权部门,谁能说周伟不是占了天大的便宜?真若有个“乌纱”批发市场,这个价格无疑会让那些“上进心极强的人”把人脑袋打成狗脑袋!难怪贾桂娥在“双规”期间一提起周伟就痛骂不已:“这个小王八羔子,平日里贾姨长贾姨短,嘘寒问暖,一听说老慕和我离婚了就躲得老远,打电话都不接,找都找不着。”当然,天下也从没有白占的便宜,否则他就不会是今日的阶下囚!

  周伟的父亲周治国16岁那年经当时的冀东地下党领导人李运昌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从此踏上无怨无悔的革命道路。1933年7月,在东进邓宋纵队的配合下,冀东发起了有近20万人参加的,震惊中外的抗日人民武装大暴动,周治国是这次暴动的参加者和组织者之一。1940年,我党领导的冀热辽军区部分队伍组建青龙、平泉工作团,周治国为工作团主任,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挺进塞外,深入敌后的热河及辽西地区,同日伪军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抗战胜利后,组织上选派周治国担任热东工委书记负责接收热东(今朝阳市大部地区)。2000年2月,周老走完了他革命的一生。

  1990年6月,周老曾著作了一本书叫做《远征塞外》,忠实地记录了自己艰辛的革命历程。

  1934年1月,中共冀东党组织为配合中央苏区反击国民党军队的第五次围剿,在迁安县发动了农民抗日暴动。由于缺乏斗争经验,在反动派的残酷镇压下暴动失败了,周治国和许多同志不幸被捕。在保安团的马棚里,敌人将他吊起来打,见其不屈服,又将他双脚绑上,倒吊起来百般折磨,可周老始终没说一句软乎话。无奈,敌人只好把他押到迁安县看守所,并受尽了“上大挂”、“坐老虎凳”、“灌辣椒水”等酷刑。敌人费尽心机什么也没捞到,就把周治国和其他14名同志押往天津,以武装叛乱、危害民国的罪名判处他3年徒刑。1937年1月,周治国刑满出狱,就找到地方上党的领导人接上组织关系,立即投入了新的对敌斗争。后来,周老又参加了华北抗日联军冀东第一支队,担任过支队特派员、总队政治部副主任、副总队长、特务队指导员等职务,在枪林弹雨中他出生入死、多次负伤,无论多么艰难困苦,他从未叫过累、感到怕……

  周老的父母亦即周伟的爷爷奶奶更是可歌可泣。日本人在大扫荡中扬言一定要抓住周治国,并到处张贴告示、发通缉令,甚至出高价悬赏周的人头。敌人找不到周治国,就派出爪牙到处打探其亲属的情况,以期用亲属作为人质,逼周投降。敌人将周的父母囚禁起来,让老人给儿子捎信,并许愿说:“如果周治国肯回来,要官给官,要钱给钱,高官任做,骏马任骑,你们老两口也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你儿子不比在那边当穷八路强得多?”

  周父回答道:“你们熬瞎了眼,我儿子也不会做那种伤天害理、对不起中国人的汉奸官。”

  周母也厉声说:“我儿子从来就孝顺爹娘,正是为了让爹娘不当亡国奴,才出去当八路、打东洋。”

  敌人见劝说无效,就押着老人到周治国经常活动的地区游街示众。每到一处,敌人就敲锣打鼓:“大家看看,这就是周治国的父母,当八路不但自己受罪挨饿,还拐带爹娘老子跟着倒霉。”又说:“各位父老乡亲,如果你们看着这老两口可怜,就帮着找找周治国,找到了不仅能释放这老两口,还可以得到一大笔赏钱,大家看怎么样?”直到光复,周治国才得以与父母团聚。冀热辽边区党委组织部长苏林燕同志面对周治国高度评价其父母:“两位老人因为你,准确地说是因为抗战而遭到囚禁和毒打,受了不少罪。在敌人的淫威面前,他们没有屈服,很有骨气,不愧为抗日战士的好家属,有这样的老人是你的光荣,也是我们民族的光荣!”

  周治国的老伴李瑞峰共育有三男四女。在这个大家庭里,周伟的长相酷似乃父,1958年12月27日出生的他排行第六,有一兄四姊一弟。

  他花20万元买了顶“乌纱”……

  因受其父周治国的影响,周伟起初并不是一个挺张狂、耀武扬威的人,他生活俭朴,工作也非常勤奋。

  据周伟的妻子韩英回忆,直到1997年夏,已是鞍山烟草专卖局副局长的周伟,通过战友白虹的妹妹白梅,与慕绥新的夫人贾桂娥的妹妹贾桂英相识之后,他才有了转变。后来周伟便给了贾桂英20万,周伟便从鞍山调到了沈阳,当上了沈阳市烟草专卖局的副局长,后又当上了正局长,成了副厅级干部。

  2001年9月20日,记者通过为周伟辩护的辽宁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石英女士见到了周伟的妻子韩英,在沈阳市某银行做工会工作的韩英身材不高,略显瘦弱,双眼洋溢着迷茫。她说自己当时不愿到沈阳来,她2000年3月到沈阳工作,在这个城市里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对这个城市更是不熟悉。韩问记者看她的脸色如何,记者据实说:“还不错。”她告诉记者这不是她真实的自我,她多年来患有慢性肾炎,身体相当虚弱,从19岁与周伟处对象至今,对生活的要求一直不高,属于那种极易满足型的女人,与周伟的“积极进取”心态相去甚远,她现在是强打精神,因为还有老人和孩子。周伟出事以后,韩英的母亲精神时好时坏,坏时如疯人一样,勉强好些就对女儿说:“你得为妈活着。”韩说自己很感谢检察院的人,他们来找她核实情况时都尽量避开孩子。已经14岁的女儿在和平区一所重点初中读书,正值花季的年龄更无法面对这个事实,孩子总是缠住妈妈问:“爸爸真是坏人吗?如果爸爸做了错事能关多长时间?”韩告诉女儿:“爸爸的错不太大,顶多三四年你就可以再见到爸爸了。”这时,她把期待的目光投向了记者:“他能被判多少年?10年够不?”记者沉思了片刻:“这是法院的事,刑期可能长,也可能短,你若是有个长期的思想准备肯定没坏处。”其实,记者凭着多年的经验和直觉,根据周伟的罪行以及他在庭审中的态度,早已隐约地认定出周伟的结局已不是以年计刑,而是在生死之间!然而此时此刻,记者实在没有勇气把心里的真话向这位强打精神的病弱女人讲出来!也许是窥测到了记者的内心活动,临别时韩英喃喃自语:“如果不给(周伟)生路,那对孩子太残酷了。”

  以后的日子里,韩英多次给记者打电话、打传呼,记者知道是她,也大致能揣测出她想和记者说些什么,但记者始终没与她联系。记者作为反腐倡廉机关的一名新闻战士,长期以来对形形色色的贪赃枉法深恶痛绝,可记者毕竟也是为人夫、为人父的血肉汉子,自己的女儿比他们的女儿仅小4岁,自己真的无法面对韩英那荡漾着无助的眼神,更不忍心去浮想他们女儿的心灵世界,孩子终究是无辜的。看守所里周伟对记者所说的话此时不禁在耳畔响起——

  “父亲在弥留之际,特意叮嘱我要踏踏实实地工作和生活,千万别跟社会上的一些人瞎学,我这次无论生死,都无颜面对老父亲,我对不起这个家庭,我给他们带来了耻辱。对妻子,我不敢说请她原谅,只能说声抱歉、对不起,求她照顾好自己,求她把孩子抚养成人……”他疯狂敛财,浓缩人生……

  沈阳“10·18”特大腐败窝案的涉案官员中有另外一位正局级干部,此公比周伟还要年轻,早年在某高校竞选副处长期间,为了“工作需要”,竟置远方的孪生女儿相继病重、病危直至夭亡的电报于不顾。凭着这种精神,他用最短的时间实现了从科员到厅局长的跃进,走完了普通人或许一辈子都走不完的官路,于是许多人形象地称其为“浓缩人生”!本来记者准备以“浓缩人生”为题详尽地写一写这位少年得志的官僚,但领导没有安排本人这个任务。现在看来,把“浓缩人生”这四个字用在周伟身上,倒也蛮贴切:在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每每休庭,人们都议论纷纷——在周伟任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局长这两年多一点的时间里,他收受贿赂价值192万余元,侵吞公款18.6万元,非法经营所得20万元,次数之多,数额之巨,他弄到的昧心钱相当于目前一个产业工人几辈子不吃不喝攒下的家底儿!

  与吕不韦结交落魄的秦公子异人、胡雪岩资助冗吏王昌龄、赖昌星“培养”刘丰有所区别,周伟投资自己,一旦如愿,便如饥似渴地要把本利捞回来。在看守所里面对记者的提问,他坦率地把自己的思想大致分成两个时期:前期行贿中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对方不说自己不说就没人知道;后期则有一种投资回报心理,作为一名机关干部,20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当时也挺心疼这笔钱,如果捞不回来就赔了。

  自古以来,为官敛财已属无耻,而周伟敛财的手法更是无耻,有些手法甚至令人作呕,几近无耻之尤,用东北土话说就是“太埋汰”。换言之,周伟在内心里根本就没有把自己当作党的相当一级领导干部,而是把自己当作一名将本求利的商场小混混。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锦检刑诉[2001]64号起诉书中罗列了周11项贪污罪,令庭审旁听者们愕然——没有人知道周伟的人格底线究竟在哪里?他刚当上沈阳市烟草专卖局“一把手”后,就迫不及待地搞钱。他先后10次指使本单位工作人员马某、梁某和黄某以支付修车费的名义到市政府机关汽车修配厂、和平区精王汽车电器轮胎修理部、铁西区天驰汽车装饰维修厂等处用支票套取现金,连修配厂的老板都不住啧啧叹道:“这烟草局可真有钱!”周将用18.9万元支票套出的16.5万元揣进了自己的腰包。1999年11月,周伟还特意从岫岩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周某处要来5张空白的鞍山市商业零售发票,并填上金额,从沈阳市烟草专卖局业务处的“小金库”套取现金4.6万元。这样一来,周买官的前期投入从公款中就已连本带息收回。虽然在庭审中周矢口否认这些钱被自己贪占,但他拿不出充分的证据表明是用在公事上,既然用途姓公,那又何必如此偷鸡摸狗、为市井所不齿?除了贪污公款,索贿更是周伟的一个明显的“强项”,通过索贿,他把手中的权力发挥到了极致。纵观“10·18”大案,在诸多的腐败明星中贪污受贿者有之,花花太岁者有之,涉黑泄密者有之,但公然索贿者实属罕见。如果说周伟通过贪污收回了买官的本金,那么索贿则是他追求投资暴利的最重要也是最恶劣的手段——

  他利用其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之便,为沈阳市泰克宾馆经销名烟及其他相关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并于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间,先后5次以“同学出国”、“去北京办事”、“急需”等借口索取和收受该宾馆经理纪某“美子”9万元,周习惯把美元称作“美子”,大概与港人把港币唤为“港纸”同样含意吧。

  1998年10月,在他的协助下,个体户孙某与深圳“小蒋”合伙经销了400件“黄山”香烟,孙从中获利4万元,不久,周伟以“去贵州出差”为由索取了3万元。

  1999年4月,市烟草专卖局干部张某为了能在机关“竞聘上岗”中得到局长的关照,在局长办公室里送给周1.5万元,遂成为该局销售管理处物价信息科副科长。也许是周大局长觉得张的手笔没有自己当初那么大气,“十·一”前夕,他当着张的面叨咕节日里要出去旅游,张回家与丈夫商量,只好又送给周伟1.3万元“旅游费”。

  2000年4月,周以“急用”为名,打电话向个体户赵德军索要30万元,赵只好和沈阳嘉阳集团沈河分公司借款,该集团董事长刘涌接到下面的报告说是周伟等钱用,咬咬牙答应了。此刘涌非彼刘涌,这位名震沈城、靠杀杀砍砍打天下的混世魔王在“烟把头”的面前属实不敢有脾气,因为他的集团有一个重要的项目——无证垄断经营热销品牌香烟。

  2000年8月,经周伟同意,辽中县烟草专卖局从市局借款800万元用于周转。可事隔不久,周伟便派人多次催要,县局为了延缓还款期限,也为了感谢周的帮助,经该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局长刘某到周的办公室送给周美金1万元。

  打私放私并从中大敲竹杠也是周伟的拿手好戏,1999年末,沈阳市烟草专卖局查扣一批走私香烟,货主马某请沈阳市无业人员付某及赵德军帮忙,向烟草专卖局申请发放“生活费”,并约定,马若能得到50万元以上的“生活费”,就拿出20万元作为回扣。赵于是找到周伟,并把能得到回扣的约定告知周。不久,经周伟批准,烟草专卖局返还马某“生活费”54.6万余元,付某按事前约定把20万元回扣交给赵德军。赵给周打电话说给周的回扣已拿到手,并经周伟同意由赵借用。

  他梦醒得太晚太晚……

  在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对起诉书中“周伟收受赵德军贿赂57万元”的事实及定性问题极尽舌剑唇枪。1998年春,周伟与个体香烟经营者赵德军约定,由周利用职务之便提供帮助,由赵包销红盒“黄山”牌香烟,获利后二人均分。为此,赵于同年6月至次年4月,先后7次将经营利润59万元送给周伟,其间周因故返还赵2万元。辩护人认为,周获得这57万元不构成犯罪,因为共同经营中有周30万元本金和约定的高息19万元,周之所以能拿到这笔钱,是因为他自己是出资人之一又担任局长,兼有职务上的便利,但与受贿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只能属于非法经营同类行业行为。记者不是法官,更远非法律专家,可能感性的东西比理性的东西多一些,但退一万步讲,即使这“收受57万元”的事实可以定性为非法经营,作为副厅级领导干部的周伟之行径也可谓恶心至极!

  俗话说,靠山吃山,周伟这个烟草局长该是过足了“烟瘾”。

  “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不知道周伟从前是否曾读过乃父一生中撰写的惟一的一本回忆录——《远征塞外》,即便读过,他肯定也没有认真地读过。记者在读到这本书的一些情节时,有时竟情不自禁地落泪,为那个远去的岁月,为这个红色的家庭。从字里行间记者仿佛看到文化程度并不是很高的周治国老人“夜不能寝,想到了一点点情况,马上披衣下床记在本上”,为的是“教育后人”。

  在看守所里,周伟对领导干部“交友”问题的看法颇见独到,他较为精辟地诠释了“哥们儿”的含义——

  “送钱的人当时都是所谓的铁哥们儿、朋友,因为你手中有权,他们就把话说得非常诚恳动听。一旦你出了事,他们就会马上把你推向最前线。他们根本就不是什么铁哥们儿、朋友,他们不栽赃陷害你就不错了,绝不可能帮你承担任何责任,远不像当初因为要用着你而花言巧语想方设法给你送钱的时候。我感到很惭愧,也很后悔,这是一场噩梦,然而这场梦醒得太晚太晚。”

  采访结束周伟被狱警押走时,记者见他面色发灰,向我们频频回首……

  2001年10月10日,再有两个多月就要过43岁生日的周伟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党风日报》记者大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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