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学生成长于单亲家庭
本报记者席缨辰报道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向黑熊泼硫酸的肇事学生刘海洋成长于单亲家庭,在出生100天时父母就离婚了,他从未见过父亲的面。母亲挣钱不多,退休后又找了个临时工作。母亲一直对他特别关心,学习上管得特别严。上初中时,一次放学后没做作业,却跟别人打雪仗,回家后被母亲骂了一夜。家里穷,从来不外出吃饭。小时候看别人吃冰 棍,自己却买不起。
-清华学生向受伤黑熊捐款
本报实习记者王薇通讯员叶明霞报道昨天下午4点30分,清华大学的7名同学及两名老师,手捧一只红色的捐款箱走进了北京动物园认养办的大门,这是清华大学为救助受伤的熊,送来的第一笔捐款,总计1.1万余元。
在认养办,清华大学学生会主席孔磊宣读了《致北京动物园的一封信》,信中提到广大清华同学听到清华学生用硫酸伤害熊的恶性事件后,都感到非常震惊和痛心,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如此缺乏社会公德、淡漠法律意识,确实是不应该的。这名同学的所作所为,完全背离了清华大学广大学生培养高尚道德、保护自然的共识。学生会坚决支持有关部门和学校对刘海洋依法做出严肃处理。
学生处的唐老师表示,事情发生后学校和学生会对此事都很重视,昨天中午捐款的倡议一传出,学校的学生、老师就纷纷解囊,在短短三四个小时里,就筹集到了上万元的捐款,现在送来的只是一部分,学校同学们的捐款行动在继续进行着。
即将离开动物园时,孔磊表示,回到学校后他们要在同学中广泛开展热爱环境、保护动物的教育活动,落实到每个同学的举止言行之中。
-黑仔情绪好点了
本报实习记者萧时报道昨天以前,这只名叫黑仔的黑熊曾连续三天拒绝进食,蜷缩在笼子一角,情绪十分低落。现在它已经开始在笼中活动,并可以饮用少量的水。专家们对这只黑熊眼部烧伤情况诊断的结论为:左眼球保住的可能性不大,右眼球有可能保住,也可能由于血液运行不足造成角膜穿孔。
被烧伤胸部的马熊几天来一直食欲不振,只食用了少量的、难以维持其生命的食物。现在他的食欲有所恢复,已经可以吃一些水果、胡萝卜和窝头。饲养员仍在给它注射消炎药。
棕熊的身体状况也在好转,食欲还不错,但目前仍对人有敌意,并显得胆小怕人。
-怎样防止不良投喂
本报实习记者萧时报道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游客对动物进行随意投喂是令动物园长期以来十分头疼的问题,因游客向动物随意投喂食物而导致动物消化不良、闹肚子的情况屡有发生。
王副园长告诉记者,每逢周末或节假日,饲养员们总会有意地减少饲料的投放,因为许多动物吃了游客投喂的食物。即便如此,几乎每周一,动物园的许多动物仍会因消化不良而拉稀。
王副园长向记者介绍说,他在美国、日本、欧洲、和澳洲等地的动物园参观时发现,一些动物园中设立了游客与动物接触的特殊方式,就是由动物园提供动物饲料,游客则在饲养员的指导下给动物喂食。这一点在北京动物园中也有所体现,但这个措施并没有解决园内其他兽舍中游客随意投喂动物的现象。
王副园长说,对于如何制止游客投喂,至今仍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曾有人提出能不能在园门口设立存包处,游客们一律将随身携带的物品和食物存放起来,园中则提供所有动物的饲料,供游人在饲养员指导下投喂。但问题是很多动物吃饱后就不再进食饲料,因而不能满足所有游客的投喂愿望,在设立了投喂饲料的小动物俱乐部就发生过动物拒绝进食而导致游客投诉的现象。
由于没有法律规定如果游客投喂食物导致动物闹肚子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因而动物园总处于无法可依的两难处境。
-虐待和伤害动物也要定罪
本报记者杨永辉报道大学生对动物园内的熊泼硫酸要承担什么责任?昨天记者采访了有关人士。
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岳成律师及国家林业局的赵胜利先生认为,这种行为已触犯《刑法》,应承担刑事责任。岳成律师说,根据《刑法》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名学生的行为显然已构成虐待、伤害,甚至构成间接故意杀害行为。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执行中国代表张立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目前我国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而没有一项明确保护圈养动物福利的法规,一些伺机残害动物的人便认为伤害像动物园中熊这样的动物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国家林业局动植物管理处斯副处长告诉记者,虐待和伤害野生动物现象已引起国家林业局的高度重视,目前他们正准备将虐待动物的行为加入到法律或配套规定中,目前已形成初稿,今年将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争取按照立法程序列入国家立法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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