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名牌大学电机系大四学生刘海洋,为了验证“笨狗熊”的说法能否成立,竟然在今年1月29日和2月23日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硫酸的饮料,倒在了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3只黑熊、1只马熊和1只棕熊受到不同程度的严重伤害。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的消息说,这名年仅21岁、已通过研究生考试的大学生已经被警方拘留。据了解,上述三种动物已被《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为国际一级保护动物。天之骄子的素质教育——从刘海洋泼硫酸事件说起
本报评论员查庆九
真没想到,为了验证一下“狗熊到底笨不笨”,身为北京某名牌大学四年级学生的刘海洋,竟然先后两次将硫酸泼向北京动物园内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狗熊。这一消息确实令人震惊。对于刘海洋而言,能够考入全国一流的学府深造,且已通过研究生考试,其智力水平至少不会低于常人。然而,是什么支配着他能够干出连普通人都知道是不道德的、违法的、因而连普通人都不会干出来的“惊人之举”呢?答案只能有两个:或者是心理异于常人,也就是说心理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或者是道德素质异于常人,即道德水平低下。抑或是二者兼而有之。这起恶劣事件发出了强烈的信号:当代大学生的道德素质———“天之骄子”的做人之道,已经成为摆在整个社会特别是高等教育领域的一个沉重的新话题。
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大学期间对于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至关重要。让大学生能够学到现代科学知识、技能和理论的同时,对他们进行有效的道德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教会他们做人之道,使他们真正成为心智与人格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材,是高校教育中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制教育同样也是道德教育的基础。因此,在高校学生道德教育中,应当始终把法制教育摆在重要的位置。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使所有的高校学生不仅掌握一些重要的、基本的法律知识,而且培养出一定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的脑子里装上法律这根弦,遇事知道用法律来衡量,从法律的角度去想一想能不能干,该不该干;当然,也应当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人既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也是一个社会人。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任何人都必须尊重和遵守社会公德,因此,公德教育在高校学生道德教育中应当占据特殊的地位。在公德教育中,既要引导学生发展自己的个性,培养独立的人格,同时也要强调集体意识、社会公益意识,避免因道德和人格的发展发生偏差而形成某种不健全的心理,走向极端、狭隘或偏执。使大学生成长为一个心智健全、人格完善的公民,应当成为高校道德教育的基本任务。
一个本该有着美好前途的大学生,用硫酸毁了黑熊,也毁了自己。这是一出令人痛心的悲剧,但愿人们被它“痛”醒。
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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