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王军伟委员
相关背景:我国人力资源在数量上占世界第一,但训练有素的高质量劳动者却十分贫乏。据统计,目前在我国城镇企业的1.4亿职工中,技术工人只占一半;在向非农业转移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中,70%仅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有关部门对部分民工统计发现,接受过3个月以上的培训者只有30%。
提案内容:目前,我国的劳动准入制度还仅仅局限在部分技术工种的范围内,其执行力度与范围远远不够,还没有形成一个涵盖全部职业,按初、中、高层次等级分类的权威性职业等级标准;学历与技能等级如何构成职业资格的关系也不十分清楚;大批没有受过岗前培训的新生劳动力进入劳动市场,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不配套,没有全面实施“先培训、后就业”。因此,劳动准入制度的立法与推进工作亟须完善。
具体建议:第一,加快相关立法,形成健全的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劳动准入制度的权威性。政府运用法律与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通过财政、税收、审计等政策引导职业培训。
第二,构建统一协调的职业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体系。一方面要具有先进的培训模式、教学设备及高素质的师资以保证培训的质量;另一方面制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的规范或条例,协调劳动、教育与行业部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第三,落实培训经费。根据职业教育法的经费分担原则,由受培训者、用人企业、行业和政府分担。刘晓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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