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202.97.169.*的网友于2002-05-10 12:29:10发表评论
怀念一个朋友
“5.7”空难中,我失去了一个亲切的朋友、一个要好的同事,他叫李绍维。
他最大的特点是“胡吹乱侃”并常伴着烟雾缭绕;哪里有他,哪里就不会缺少欢声笑语。
他喜欢看漂亮女孩,并且从不对自己这一嗜好加以掩饰。还振振有辞:是男人都这样。
他会心不甘情不愿地接受一份难办的差使暗自抱怨一通却又尽心尽力去把它做好。
他会一个冬天都瑟缩着脖子穿着他那件单薄的皮夹克,理由是没有衣服换。
他会终于逮着一个机会去唱卡拉OK,然后抱着麦克风嘶哑着并不动听的嗓子唱一宿老掉牙的歌也不嫌累。
他能陪着四、五十岁的人唠稀松的家常,也能泰然地坐在一群女孩堆里东拉西扯。
他吃苦耐劳,身为公司市场部职员却几乎充当着“搬运工”和“勤杂工”的角色,别人是静静坐在办公室里办公而他则是穿着蓝色的劳动大褂搬运着一沓沓资料一箱箱礼品在走廊和库房里穿梭。由于他的热心随和,别的部门有事肯定先想到的是他。客户服务部的发货量一大,他准保不在,甭问跟着忙活去了。
他心细如发,会为别人从小处着想。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他聪明好学、知识丰富。说起足球篮球如数家珍;说起社会现象、政策制度、历史事件来让我这文科生也自愧不如。他爱读书,会在藏书的扉页上写下“×年×月×日购得此书……留做纪念。以提醒自己工作之余不忘读书,以飨自己”的“酸”话。他学中药的,毕业已一年有余但谈起那些中草药来仍然信手拈来,讲起自己的毕业专题设计更是意兴盎然。从他的脸上你就能感受到他不是死记硬背一出校门就把知识还给老师的学生。他是真的认知了、感受了、领悟了并能自得其乐。
他还会写点东西,虽然有时用词老朽得象八十年代的通讯员,但是他会认真去写,去琢磨每一个词、每一句话,会向人虚心请教。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不了解他的会觉得他不够稳重疯话连篇。而当你走进他,你就会发现他嘴上花里胡梢却有着非常保守传统的道德观、价值观。难以想象一步三晃上楼梯的他居然还曾是学校里的长跑健将。他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让同辈。
他知道省俭,知道要为自己的女朋友攒钱买新房好把她早点娶回家。
他善良热情,喜欢看爱情片不喜欢看悲剧片因为会哭得受不了。他最喜欢的男演员是李雪健,因为他扮演的焦裕禄让他看一次哭一次;他最喜欢的女演员是刘嘉玲,因她有成熟的女人味。
他敢真实的面对自己的平凡。他说自己长得丑又穷,说自己是最最普通的人,所以理应接受命运对自己最平淡无奇的安排。
这就是李绍维,他只有26岁。
――李绍维,我们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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