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让人们可以随意翻查文件之后,安徽省又定期把文件摆在报摊上向公众出售,从而打破行政神秘和文件歧视
本刊记者/章文
“老板,怎么卖?”
“三块钱一本。”
2002年12月7日上午9点,淫雨绵绵。这是安徽省合肥市操兵巷的一家报摊前摊主和顾客的一番简短对话。
像这样的一问一答已经持续了近半个月,来往行人对一份新刊物的好奇让摊主不得不重复回答同一个问题。
这份新“刊物”的确与众不同,引人注目。它的封面白底黑字,顶部中央印有一红色国徽,国徽之下是它的名字: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2年11月25日,安徽省政府公报室在安徽省委、省政府的“授意”下,将集有省委、省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文件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送上报摊,与其他刊物一起进行零售。
“找麻烦”的超市
在文件上摊之前,安徽省在政务公开上的另一个有力举措是建立“文件超市”,其正式名字叫做“现行文件资料利用服务中心”。
“中心”设在安徽省档案局,今年7月31日挂牌成立,正式对老百姓开放。普通百姓只要带上自己的有效证件就可免费查阅过去很难见到的政府文件。
“刚开始这里热闹得很,每天都要接待上百人,咨询电话更是响个不停。”本月6日,“中心”主任徐向东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还很兴奋。
据徐向东介绍,早在2002年4月初,安徽省委办公厅就下文明确规定,为了适应中国加入世贸后的新形势,增强政策法规的透明度,省直各机关部门在制定印发文件时,凡未涉密的文件向省档案局报送两份,以方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查询。
到现在为止,“中心”收集有1997年至2002年的“红头文件”6400多件,分别来自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所属的78个省直机关,内容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7月31日上午“中心”挂牌,下午就来了100多个人、40多个电话。此后,每天维持在四五十人左右,直到安徽各地、市、县均建立了自己的“文件中心”后,人才慢慢少起来。
据主管“中心”的省档案局征集利用处李萍处长介绍,刚开始来查询文件的人基本上是合肥市人。旋即经人民日报、新华社、安徽日报等媒体的宣传报道,开始有大量的省内其他地区的群众前来查询文件,甚至还有一些外省人也千里迢迢赶来。
合肥市吴女士的丈夫6年前“因公牺牲”,可丈夫的抚恤金相当少,为此她和丈夫生前单位交涉过好多次,最后单位说:只要你找到文件规定,我们就按章执行。
今年8月6日,她终于在相关文件中找到了依据,喜极而泣。据徐向东回忆,当时这位看上去极娴静的中年女子情不自禁地流下热泪,说:“找了6年,我终于找到了依据,总算对孩子父亲有个交待了。”
徐向东很感慨地说,像吴女士这样到这里来查阅文件的弱势群体居多,他们往往受到侵害,却不知该到哪里讨还自己的公道。
“中心”的设立,不但帮助这些弱者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向,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群众和政府之间的误解和矛盾。
安徽省六安市吴少成两年前因伤从部队退伍回乡,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互相推诿,一直未安排工作的他一度对政府产生敌视情绪。这次到“中心”来,看到安徽省出台的拥军优属条例和退伍军人的安置政策,他很感慨,说:“这些政策以前都不知道,看了以后我感到温暖,说明国家是想着我们的。”
群众知情权的扩大,势必会给政府部门办事不力者带去“麻烦”。李萍处长承认这一点,但她笑着说:“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未正式接到过来自政府部门的抱怨,也许私下会有牢骚的。”
但由于省档案局身处森严的省委大院内,“中心”的服务功能大受限制。据徐向东主任介绍,一是百姓进来不容易,要出示证件,要登记;二是“中心”仅有的4位工作人员还要负责“领进来,送出去”,监督来访者不在省委大院内乱跑,以免发生意外。
“中心”的工作量太大。所以,下一步就是要将“中心”迁出省委大院,让它进一步贴近老百姓。据李萍处长介绍,他们正在与省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相信很快就有结果。
破除神秘
“我们就是要打破政府红头文件的神秘感,把它从各级领导的案头拿走,放到群众的手中。”2002年12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操建华副主任向中国《新闻周刊》如此表示。
操建华说,政府一贯头疼的就是政策贯彻落实不下去,而这除了执行政策者的办事不力外,与政府文件的传达方式有很大关系。
这位在政府多个部门工作过的官员坦承,政府红头文件一向很神秘,习惯于在党政机关之间传来传去,普通老百姓很难见到。
“过去都是层层传达,单位领导接到文件后,根据文件的性质,应该公开的,在单位里开会宣读一下,就算传达了。”操主任有些感慨地说,“一般职工想要了解一下具体内容,还得去找掌握文件的人,还得看这些人的脸色。”
在他看来,信息的单项传递造成文件精神层层递减,信息的不对称使执行政策的人得不到群众的监督。
另外,文件传达的滞后性也使政策的效率大打折扣。“往往一份文件传达到基层,要等到一两个月后,这个样子还有什么效率可言?”
因此,在设立“文件超市”获得群众好评与欢迎后,安徽省政府决定利用《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为此,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2年10月24日下文,要求各相关部门充分宣传利用好《公报》。
按2000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关规定,在《公报》上刊登的省政府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在《公报》上刊登的各类公文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据安徽省政府公报室编辑杜玲介绍,《公报》以前称《安徽政报》,其上可登广告,封面花花绿绿,和一般杂志容易混淆。2002年第一期更名为《公报》,不登广告,封面白底黑字,比过去更具严肃性、规范性。
公报室主任孙玉娥说,政府《公报》不同于一般性刊物,具有法定性、严肃性、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是辅助政府行政、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工具,是宣传政策、服务社会的纽带和桥梁。
“一册在手,远近无忧。”操建华副主任笑着说出他给《公报》的广告词。
报摊上卖文件
2002年11月9日,安徽省政府公报室在省政府的门口——合肥市长江路上开展了一次《公报》的宣传活动。
这次宣传活动给公报室编辑刘欣如留下的印象很深。当天,有很多人过来围观,不少人当场表示购买的意向。一位来自安徽长丰县的农民跟刘欣如磨蹭了半天,说他曾经在外打过工,回来后,迫切想了解政策,以便发家致富。他希望刘欣如给他定期寄《公报》。
“但农村里地址不确定,邮寄杂志经常丢失。”刘欣如颇为遗憾地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我劝他以后托进城的人给他买下捎带回去。”
11月25日,公报室在合肥市街头选中三家报摊作为《公报》的投放点。之所以只选三家,按操建华副主任的说法是,目前的零售只是一次尝试,要看群众的态度再定投放范围。
负责选点的刘欣如编辑介绍说,那几天,他跑了好些家报摊,遭遇不少白眼。“有的担心卖不出去,有的根本就不认。”
操兵巷的李姓报摊主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当初他有两个疑惑,一是政府《公报》也能卖,犯不犯法?二是能不能卖出去,赚不赚钱?“毕竟我们做生意的要讲经济效益,光讲社会效益是不行的。”
大钟楼胡姓报摊主、庐江路吴姓报摊主抱有和李姓报摊主同样的疑惑,但吴姓报摊主同时觉得《公报》只有政府才能出,如果进来,可以提高自己报摊的形象和品位。
在刘欣如亮出自己的身份,将零售价3元的《公报》压低为批发价2.2元,并承诺“卖不掉全数退货”后,三家报摊方接受《公报》上摊零售。
据刘编辑介绍,第一次投给操兵巷报摊6本,另两家10本。11月30日,操兵巷附近的《合肥晚报》、《江淮晨报》的记者路过报摊时发现《公报》后,立即循此线索写了新闻报道。
2002年12月7日,当初第一个报道此事的《江淮晨报》记者杨杰对中国《新闻周刊》感慨地说:“政府的红头文件以前老百姓根本见不到,现在却摆到报摊上卖,即使是最寻常的百姓也可以买回家看,这其中的转变意义深远啊!”
报道出来后,操兵巷李姓报摊主的生意立马升温,6本《公报》一卖而光。于是打电话给刘欣如,刘一下子送来42本。
据这位摊主介绍,刚开始来买的人不少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都惊讶地表示“政府文件还能卖啊?”也有人一下子买走很多本。
据吴姓摊主观察,买者以私人老板为多,在机关上班的人单位里能看到,很少买。而普通市民则不太在意。“还要加大宣传力度,你想让别人买东西,总得先让人家知道你卖的东西是什么吧?”
据了解,到12月7日为止,操兵巷报摊共进《公报》94本,卖出47本;大钟楼报摊共进《公报》50本,卖出20多本;庐江路报摊则进了20本,还剩下5本。
而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合肥市穿街走巷了解到的情况是,只有一半的报摊主知道这回事,表示感兴趣,但他们不知如何获得《公报》。
打破文件歧视
据操兵巷李姓报摊主讲,泰峰房地产公司前期开发部经理丁劲松是在他的报摊前惟一买全22期《公报》的顾客,《公报》半月一期,今年还有最后两期未出。
丁劲松向中国《新闻周刊》这样解释他买齐全部22期《公报》的原委:“我们做房地产的一定要把握国家的政策走向,否则就可能做出错误决策。”
据这位年轻的经理讲,泰峰房地产公司是一家股份制企业,以前都是从媒体上获取政策走向,根本就接触不了政府文件。而媒体上批露的信息一般都不那么具体,要想了解具体内容,还得去政府有关部门查阅文件,不但手续麻烦,而且还会遭到带有怀疑目光的盘问。
“现在好啦,我只要花3块钱就可以把一大堆文件买回来,自由自在地看。”丁劲松边用手随意地拨拉着面前桌上的一大叠《公报》,边得意地笑着说。
安徽省办公厅副主任操建华也表示,在目前体制下,企业的这种知情权还受限制,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还不具有从行政渠道接触文件的资格,只有公有制企业因其具有行政级别能够接触政府文件。
这种“文件歧视”惹来不少非公有制企业的抱怨,他们说“政策都让国有企业先知道了,这样竞争起来不是同一个起点,不公平”。
操建华无奈地说,现在政府里计划经济的思维还未完全消失,人们的思想观念还受到束缚,所以尽管非公有制企业已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挑大梁了,但要想获得与公有制企业同等的政治待遇还需等待一些时日。
他表示,省政府下一步要扩大政府公报的免费发送范围,从明年起对安徽省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免费发送;明年1月1日起,将每期公报目录和能够公开的省政府文件在互联网上和安徽省党政信息交换网上公布。他说:“从原则上说,只要是安徽省的公民都有权利获得《公报》,但实际上做不到这一点,《公报》的印刷量毕竟有限。”
操兵巷报摊前,一位姓邵的退休老干部对政府“推销”《公报》的做法表示赞赏:“里面的文件很全,涉及到各个部门,涉及到方方面面,我当年在市政府工作时都接触不了这么齐全的文件。”但他话锋一转,“现在老百姓就是担心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不下去,光宣传不落实的现象这些年见多了,好像也没有什么法子治得了。”
南方的广州市用地方法规的形式回答了邵老先生的担忧,《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而在12月9日,中国国务院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刘鹤在媒体上透露,中国正在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已完成草案,正在报送审议过程中。
这位信息官员讲,除部分需要保密的信息外,各级政府应及时将信息在网上公布,这一原则将以法律形式确定,中国各级政府将不得擅自隐瞒应该公开的公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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