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因素羁绊司法公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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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1日06:3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王琦)江苏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昨日进行了各代表团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在镇江代表团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专题审议会上,有代表提出有三大因素影响司法公正,建议省人大加强个案监督工作力度,让遭遇不公正的人民群众多一条申诉渠道。 凌云鸿代表认为,目前影响司法公正的三大因素是:一、地方保护主义;二、行政机关对司法工作的行政干预;三、司法腐败。他说,任何一种权力都需要制约,否则就会产生 王梅芳代表认为,一些政府部门的规章充斥着部门利益,给不少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负担。同时,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在行政权缺乏制约的情况下也容易出现问题。他建议在政府部门行政权授予方面加强监督制约。李亚代表表示,现在文山会海少了,但各种领导小组又多了些,这说明一项工作涉及的各部门相互牵制太多,容易在部门间出现扯皮现象。 对于代表们的建议,江苏省监察厅谢秀兰厅长表示,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有关部门改进今年工作,具备的方案将尽快落实。今年,江苏监察部门将着重加强对政府部门、执法人员的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同时加强效能监察,加大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的处理力度。 《江南时报》(2003年02月21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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