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致使传染病病人死亡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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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01:2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4日电(记者李术峰 田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14日联合公布司法解释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具有造成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336条第1款的规定,以非法行医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第336条第1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 这个名为“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15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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